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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难,报销医药费更难!

作者:  上传人: 发表时间:2015-05-20

看病难,报销医药费更难!

 

  前一阵子因为患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不止,去学校医务室看病,年轻医生给我开了两盒药,其名称恕我记不起来了,反正是一种抗菌素类的消炎药。回到家里开始服药,发现这消炎药的包装盒很大,但是里面的药粒却是非常小,一看说明书吓了我一大跳,原来这两盒药还不够半个疗程之用,为了服满一个疗程的药,需要用五盒药,也就是说我还得两次去医务室排队挂号、让医生看病开药方、去药房取药,因为按学校的规定医生每次只能给病人开两盒药。

 

  没有办法,过了一天我再去医务室排队挂号,排队看医生,这次给我看病的是一位年纪稍大的医生,她认为抗菌素类的药品应该少用,给我开了一些止咳糖浆之类的中成药。回到家里把这些中成药都吃了,炎症没有好转,而且有所加重,不巧遇上周末,熬了一天,于下星期一再去看病,这次给我看病的是一位中年医生,她说:“既然中成药无效,像你这样的年纪,不必担心抗药性的问题了,还是服用消炎药为妥,我给你开另一种抗菌素吧!”我问她:“能不能给我开一个疗程的药量?”她说:“对不起,按校方规定,我只能给你开两盒药。”我对她说:“为了看一次小病,我得三次上医务室,三次排队挂号,三次让医生看病开药,三次去药房领药,三次……”医生没有等我把话说完,叹口气摇摇手对我说:“不必再说了,我们医生也不是因此而增加三倍的工作量吗?”这是什么规定?这不是明摆着在折腾医生,折腾病人,折腾像我这样的八旬老人吗?

 

  回到家里,老伴儿看我愁眉苦脸,问我病情,我把上述情况讲了一遍,她对我说:“那还不是很简单吗?我把这个药盒子拿到对面的小药店,购买一个疗程的药量,不就得了。”不到半个小时,她就把五盒药买回家来,放在我的面前,说道:“你这个书呆子,难道你还舍不得这几个钱,怕不能报销?”我说:“是呀!去年我们的老朋友夏颂佑教授,因为医药费不能报销而想不开,从台湾人开办的明基医院提前回家,以至轻微的炎症很快发展到气管炎,发展到肺炎,后来自己化了几十万元的医疗费,还是回天乏术,撒手尘寰!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怪我这个人思维迟钝,行为笨拙死板,没有随机应变的能力,从今以后,至少在看病这方面,我会学乖一点。”

 

  不久之前我家迁居到南京市江宁区,离学校的医务室相当远了;按南京市的规定,南京居民都可凭医保卡,就近在社区医院看病,可是我们既无医保卡,又不能就近在社区医院看病,为了就近治病,我们必须先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可以到某个固定的医疗部门看病。像我这样的风烛残年,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等到获得批准时,说不定已经像夏颂佑先生一样,早就到西方极乐世界了!好在我们小区的大门旁边就有一家社区医院,平时看病不必排队等候,医生门态度相当友好,治疗伤风感冒、镶牙补牙等等小毛小病,其医疗水平决不在大医院之下。与学校医务室相比,在这里看病简直是一种享受,至少没有两盒药的规定。我在此看病数次,其费用就不再向学校医务室报销了,要知道我们学校的医药费报销限制得十分苛刻,比如说我曾经到省人民医院看病,医生每次给我开两种药,但是我校医务室只给我报销一种药,因为另一种药是医务室已经配备的现有品种,人们不禁要问:“常用药品有几百种,我们怎么能记得住医务室有这种药,或者没有那种药?再说了,既然医务室有这种药,那就应当把这种药发放给病人。如果收取了报销单,又不给药,岂不是账面上不能平衡,造成不当获利之嫌?”当然,在报销医药费方面,实际操作起来也非常烦琐,我曾经代为学校年龄最长者——96岁的文华老先生报销医药费,排队受罪的事情就不必在此赘述了。总而言之,自付医药费,不向公家报销,想来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可以不去受那个罪。

 

  在节省医药费用方面,我校任德林教授堪称模范;早在上世纪末他就对我说过:“我笃信气功,每天练习气功,因此十七年来从未看病吃药,为国家节省医药费,减轻了医务工作者的劳动强度,岂非一举两得。”记得在1997年我购置了带MODEM的电脑,开始上网时,任德林曾来我家,希望我帮助他收集一些有关气功的信息。两年之后,开始了众所周知的那场政治运动,任德林就不敢公然这样做了,但是他在家关起门来练功,却是尽人皆知的事实,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息。目前他已经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了,他的健康状况江河日下,瘦得只剩皮包骨头,连路也走不动了,却拒绝看病吃药,坚持练习气功,其精神可嘉。可惜我听说有关部门还要调查他与邪教组织的关系,实在匪夷所思。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绝大多数退休教职工,响应领导号召,每月从不太多的退休金中拿出十元钱,作为大病合作基金,以帮助患大病的退休教职工解决看病难,付不起医药费的问题,若干年来这笔支出已相当可观。如今南京已普遍实行医疗改革,大家都有了医保卡,政府提倡一般疾病应在附近社区医院就医。只有少数单位仍然在执行不知哪个年代的规定,什么两盒药的限制,本单位拥有的药品不可以报销等等,除明文规定的几个医院之外连社区医院看病都要受到限制(必须事先申报批准,才可以就近在社区医院看病),这不是与国家政策唱反调吗?

 

  总而言之,我校关于退休人员看病和报销医药费方面,明显存在着极不合理的规定和限制。我们甚至怀疑,我校医务室是否真正在关心退休人员的健康,是否在看病和报销医药费方面损害退休人员的利益,以便达到不当获利之目的?(201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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