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须有科学理念和方法
——给浙江省省委书记夏宝龙的一封公开信
章胜利
尊敬的夏书记:
给您写信,起因是今天(15日)中午看了《钱江晚报》头版的“五水共治”提示:“浦江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昔日垃圾湖将建天然游泳池”。我旋即翻开8版,几乎整版刊发了记者吴朝香采写的报道。我读后决定给您写信,呼吁停止此类科盲的做法。
我是一名新闻业退休的编辑、记者,又是一名科普作家。最近,受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之约,与中国科普作协华东创作基地几位科普作家正在写作《五水共治》的科普读物,翻阅了一些国内外治水的资料,其中德国学者研究计算“一个垃圾场可使50公里左右的全部水源污染”。而浦江,由于工业(主要是水晶)严重污染,河段变黑(白)发臭,水质急剧下降,使该地成了浙江严重污染源。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别说建游泳池,即便建一般的生活设施,亦是错误的行为,怎么可以游戏生命——尤其是让少年儿童去游泳,演变成两次污染,继续危害人民呢?
“五水共治”起因是人类破坏了环境,犯了“忘恩负义”之罪,不知情为何物?到我们认识到危害,深刻反思着治理时,又限于对“五水共治”的科学认知不足,不少头脑发热的人,病急乱投医,想一夜把它治好,于是产生了“浦江县八大常委会作出决议,确认两条河段为可游泳河段”。看来紧跟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开展“五水共治”的行动很革命,其实犯了“科盲”的错误。
“五水共治”要兼顾生产、生活和生态。为了急于求成,可以不顾生活和生产,这是似是而非的危险理论。人们说,官僚主义、愚昧和贫困是最大的污染。“限期治理”,通常是作为国家下达给有关部门进行的,原没有错,错的是违背了科学,追求近期效应都不顾付出更大的生态效益为代价。现在要做的是,五水共治,治污先行。分清污染的来源和分类,区别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活性污染,认知污染的途径、污染物的运移方式,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水环境的改善和生态修复,这是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对这些问题未搞清楚之前,急于“邀功”欺骗舆论,这是错上加错。
为此,写信给浙江省的“父母官”,盼当机立断,暂且收回浦江八大常委会的决议,待一切科学数据明确,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千万不能建游泳池之类危害民生的事。因本人并非此专业人土,只是出于一个公民的责任,一个科普作家宣传科学精神为民办实事的心,冒昧来信。一切有待你明察、调研后指示“五水共治”的操持。
即颂
省科普作家章胜利
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