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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思想因自由而璀璨 ——孟凡礼译《论自由》阅读札记

2016-07-28 作者: 上传人:

 

思想因自由而璀璨

——孟凡礼译《论自由》阅读札记


徐迅雷


  一


  这是一部向严复致敬的译作。曾经,先贤翻译先贤,启蒙了一代先贤。今天的中国,蒙了又启,启了又蒙,最需要《论自由》这样的经典润泽思想心田。


  早在150多年前的1859年,英国杰出思想家约翰·穆勒(一译密尔)出版了他的《论自由》。那是“伟大的小书”——一本不厚的册子,思想容量宛若大海,让我想到今天一只小小的U盘。在波诡云谲的上世纪初,在西风东渐的那个时代,启蒙思想家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给中文世界的读者,那就是他于1903年出版的文言译本《群己权界论》。严复的信达雅当然是很好的,可是其“雅”是文言之雅,今人读来一定发晕,每个字拆开来都认识,每个字拼在一起都不懂,那已不止是一个世纪之隔,例如现代汉语已没人还说“群己”。



  前些年又陆续出了若干个汉译本,终究译者思想思维的海拔高度不够,错谬时见。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最到位、最漂亮的译本,那就是孟凡礼所译、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论自由》(2011年8月第1版),这是“理想国·人文精选”中的一本。现代汉语世界,唯有这样完备的译本,才能对得起人类的先贤、杰出的智者约翰·穆勒。书的装帧设计与用纸都很理想,是那种拿在手上可以抚摸摩挲的书籍。宁静典雅的封面,飞翔女性的图案,我立刻想到“让自由飞”。


  译者孟凡礼君,怀着崇敬之心认真细致地翻译《论自由》;他每译完一段文字,就自己先来朗读,“觉得有拗口窒碍的地方,就在保持忠于作者文意的前提下,力求做文句上的变改,直到通顺为止”(见第183页·译后记)。译者的用心,还体现在研究性的推敲上,这在书中所附的“汉译版本比较”一文中清晰可见。谋事此般尽心与静心,今日似不多见;译者的功底与用心,让我深为佩服。而让人称羡的是,译者的妻子鼎力相助,一段不落地听译者朗诵了全部译文,而且基于对文字的敏感,给出难得的修改意见。这让人想起穆勒和他的爱妻,穆勒在书前的献辞中深情地说:


  “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妻子,以表达我对她的深深爱意和哀痛怀念——她是我的妻子,更是我的朋友,是我所有优秀之作的启发者和共同作者……”


  晚年的穆勒在充满理性的自传中,用难得的感情之笔,抒写了他的妻子泰勒夫人:“她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值得钦佩的人。从外表上看,她美丽聪慧,所有接近她的人都能感受到她的天生丽质。在内心上,她有深沉强烈的感情、有洞察力与直觉的才智和爱冥想的诗人气质。”(见《约翰·穆勒自传》第136页,郑晓岚、陈宝国译,华夏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穆勒一开始是与妻子一起写作《论自由》的,对自由的思考与追求,是他们共同的事业。“我的作品中没有哪部像此书这样具有如此缜密的构思,并得到如此孜孜不倦的修改”,他说,“书中每一句话都经过我们多次认真思考和反复推敲,并细心剔除了我们所校查到的思想上或表达上的错误”(见《约翰·穆勒自传》第184、185页)。然而,他妻子因病意外去世,让他悲痛万分。他在给英国友人的信中说,“我的爱人,我所有情感的伴侣,我所有思考的激励者,我一切行为的引导者已经去世了,我生命的源泉已经枯竭……”他为妻子的墓碑刻下了感人至深的碑文,其中写到:“她有一颗伟大和充满爱心的心,有一个高尚的心灵,慷慨与奉献,她无比聪慧和澄明,她是善的化身,她对时代的进步产生了影响……”(见复旦大学李宏图教授所著《密尔〈论自由〉精读》第12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第1版)


  今天,我们同样有理由相信,穆勒《论自由》的原典,是对人类爱的产物,来自高尚心灵,同为善的化身,对时代的进步更是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19世纪初,1806年5月20日,穆勒出生在伦敦,他是家中的长子。穆勒有一个如今读来让人激动人心的父亲——詹姆斯·穆勒,他是位学者,也是一位思想家,是《英属印度史》的作者,跟当时英国的李嘉图、边沁等一大批最睿智的人是好友。詹姆斯在儿子身上“倾注了非凡的精力、关心和执着”(见《约翰·穆勒自传》第4页)。詹姆斯从小就独立教育儿子,让儿子阅读各种人文经典思想结晶,读柏拉图,读霍布斯,读洛克,读休谟,由此让儿子学了许多同龄人通常不知道的东西。


  童年影响一生。约翰·穆勒的童年就是一部“漫步启思录”——父亲总是带着他一起在林间散步,散步时的对话,那是真正的启发式教育。这是史上最美丽的散步,它造就了后来的哲学家、经济学家、思想家约翰·穆勒。穆勒从未读过中学和大学,“都是在父亲独特的教育方式下学习”(见中英双语版《密尔与论自由》第13页,【英】迈尔森著,王静译,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穆勒认为自己的天赋“只处于平均水平之下”,“如果我学有所成,除了其他有利的条件外,应归功于父亲赐予我的早期教育”(见《约翰·穆勒自传》第22页)。


  约翰·穆勒有许多称谓,而他的本质是思想家。他被称为“是西方思想史上最后一位伟大的文艺复兴思想家”(见《密尔》第1页,【美】苏珊·李·安德森著,崔庆杰、陈慧颖译,中华书局2003年11月第1版)。人都是要死的,能留下的只是思想与作品。穆勒的著作很多,如《逻辑学体系》、《政治经济学原理》、《论述和讨论》四卷、《代议制政府》、《功利主义》等等,其思想作品的巅峰之作,就是《论自由》。自1859年问世迄今150多年来,在政治哲学范畴,在人文思想领域,《论自由》一直是享誉最高的作品之一。


  穆勒本身就是自由的坚定追寻者。有英国学者这样评价穆勒:他异乎寻常地公正且公平,从各方面坚定地拒绝压制,年轻时就致力于传播对人类幸福非常重要的原则,且能不间断地为人类幸福而努力,以广泛而公正的智力,去承担他那个时代最大的问题。(见《密尔》第35页)


  《论自由》的核心思想,在开篇第一句话中就交待得很清楚,其主题是“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见孟凡礼译《论自由》第1页,以下未注明之引文皆出自该译本)。“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句话就是开启本书的钥匙,这也正是严复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的缘由。《论自由》大量篇幅都在讨论思想、言论、个性自由的重要性,核心思想正是如何节制社会权力和公权力,尤其是统治者的权力——它被认为是必要的,“但也是高度危险的,因为作为武器它不仅可以用来抵御外敌,还会被用来对付其臣民”(见第2页)。


  自由是人类的永恒话题,是人类理性的普遍追求。在19 世纪资本主义从古典向现代的转型期,穆勒既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又超越了政治自由的范畴,从更广阔的社会自由的角度,重构了自由的原则。《论自由》对于150多年后的我们来讲,依然是启蒙之作。启蒙是因为有蒙要启,“自由”就是被长期蒙住的内容。多少时光度过,我们已让民主自由“打酱油”久矣!


  


  今人思考的问题,先贤们其实都已思考过。


  有人说,人类历史上有三个最重要的“苹果”:第一个是伊甸园里被亚当夏娃偷吃了的苹果,第二个是砸到牛顿头上的苹果,第三个是由乔布斯发明的“苹果”。细看这三个苹果,都与“自由”二字密切相关:亚当夏娃偷吃苹果是追求爱与生的自由,砸到牛顿头上的苹果意味着科学思考的自由,而乔布斯发明的“苹果”是现代创意创新的自由。没有这些自由,就没有人类的进步、创造、繁荣。

  
个性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是对每个具体的人来讲的。穆勒对个人自由有着热情而强有力的辩护,他说:“随着个性的张扬,每个人变得对他自己更有价值,也因此就能更有益于他人。”(第74页)他还有着真理性的揭示:“国家的价值,归根结底还是组成这个国家的个人的价值。”(第138页)


  个人、社会、政权,三者的内在逻辑结构是清晰的,公众个人构成了金字塔的底层基础。社会组织和政权结构,都可能损毁个性的丰富、侵害个人的自由。穆勒思考社会权力之于个人自由的限度,他问:“人类生活,哪些应该听其自谋,哪些应该委诸社会?”(第89页)用今天的话来回答,那就是:个人的归个人,社会的归社会。


  有论者认为,健全的自由主义须从“社会的我”出发;这也不尽然,“个人的我”终归是原点与基点。穆勒认为公民应享受的自由包括三个区域:一是意识的内在领域,包括观点表达的自由和出版的自由;二是追求的自由,包括按自己的志趣、性格设计自己生活的自由;三是不伤害他人的联合的自由(参见《密尔》第78页)。穆勒甚至认为自由是不可让渡的,他这样揭示“悖论”里的自由:“自由原则不允许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而允许一个人让渡自己的自由,也不是真正的自由。”(第123页)
 
  
在社会的层面,剥夺个人自由的情况并不少见,所谓“多数人暴力”乃至“人民专政”都是如此。“群”与“己”之间的权界,确须清晰地区分。穆勒用“粮商”之例讲自由与权力的边界:个人表达“粮商乃是令穷人忍饥挨饿的罪魁祸首”,这应当不受干涉;但一群暴民气势汹汹地聚集在粮商门前,你还公然宣讲前述意见,那显然不可,“就该受到应有的处罚”(第123页)。那样的“宣传鼓动”,就成了社会性的“一群暴民”的一分子。


  近现代中国,社会性的对他人自由权利的剥夺,多以组织的形式出现,太平天国如此,义和团如此,铲除富人“劫富济贫”亦如此。各种组织在取得统治权之前,都是社会性的。社会凌驾于个人,社会群体的行为伤害到他人,我们所看到的,远比穆勒所看到的多得多。


  


  穆勒《论自由》的内在逻辑结构是清晰的:在第一章总括性的引论之后,第二、第三章侧重个人自由的视角,题目分别是《论思想言论自由》、《论作为幸福因素之一的个性自由》;接下来的第四章是社会视角——《论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最后第五章《论自由原则的应用》,则是侧重论述国家和政府的公权力与个人自由的关系。


  一般而言,有社会就会有侵权,有政权就会有压迫。权力与自由,公权力和私权利,从来都是一场拉锯战。权力侵入的范围越大,公众的自由就越小;公权力控制的场域越多,私权利所获的自由就越少。正因如此,所以要有“宪政制衡”。人类世界真正优秀的宪法,都是限制公权而保障人权的。政府权力被关进笼中,个人自由才有基本保障。“人权”与“公权”的对抗,“自由”与“威权”的斗争,构成了一部可歌可泣的人类进步史。


  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自由,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会被剥夺了大量的自由,这最大的剥夺者就是公权力。所以穆勒毫不客气地说,“不必要地增加政府权力乃是一种极大的祸患”(第132页)。政权的极致,就是专制与集权,就是把什么都变成他的,什么都要他来代表,他来领导,他来控制,而且永远不让轮流执政,不让权力分享。


  穆勒深刻地揭示:“纵然由专制政体的意外事故或民主政体的自然运作,偶尔将一个或几个有着改革意愿的统治者推上权力顶峰,也休想能让任何有悖于官僚集团利益的改革得以实施。”(第133页)他举沙皇的例子说,沙皇本人亦无力对抗官僚集团,他能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员流放到西伯利亚,却不能脱离他们或违背他们的意志而进行统治,“他们能暗使沙皇的每一项政令石沉大海,只要他们不去执行就可以了”(第134页)。如今我们这里就是“政令不出中南海”,谋求政治体制改革成了个别领导人的“独孤求败”。


  强权的强制,决不是文明的教化。在当今信息社会,公权力戕害自由,更是一只“有形的手”,全世界都看得见。权力总是自以为是,目的就是求己之利;既得利益者,不仅狠命固化既得利益,还要拼命谋取“将得利益”。


  自由的程度,即权力的限度。不想让民众自由表达,是想让自己为所欲为,这就是权力的蛮横惯习。专制集权之国,强权的控制最严最烈,公民的自由最小最少,连思想言论的自由都不许有。


  人权保护,要从物质形态的保护,升上到自由精神领域的保护。对于精神文化的创造,公权力的职责是保护而非打击,要呵护其自由而非控制其创作。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创作如果没有自由,文化复兴必然落空。10月19日《参考消息》有文讲到美国的产业化之路造就文化强国,其中有美国著名传媒人士、为中国领导人写过传记的罗伯特·库恩说,美国没有设立文化部来专管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从业人员享有表达和创作上的高度自由,这样才能不受任何意识形态和理念的束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表达能力,从而创作出杰出作品”。信哉斯言!中国的表演艺术家赵丹,在他的著名的遗言中,同样揭示了这个道理:“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没有自由的“计划文化”就跟“计划经济”一样,注定是不可能繁荣的。


  穆勒在《论自由》的最后说得好:“一个国家为了要使它的人民成为它手中更为驯服的工具,哪怕是为了有益的目的,而使人民渺小,终将会发现,弱小的国民毕竟不能成就任何伟业。”(第138页)


  


  穆勒的《论自由》正是自由思想的结果。穆勒的思想资源是广泛的,从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到英国的大批才俊,都是他的思想营养;但托克维尔和洪堡对他的影响尤为巨大。与他同时代的托克维尔那时出版了《论美国的民主》,穆勒第一时间就读到了;而在《论自由》中,穆勒屡屡提到洪堡的思想作品——很显然,穆勒受洪堡的影响很大。


  威廉·冯·洪堡,是德国近代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教育改革家,柏林洪堡大学就是他创办的——若干年前我到德国采访曾拍摄过这所人文深厚的美丽大学的照片。洪堡的名著《论国家的作用》(中译本由林荣远、冯兴元翻译,西方现代思想丛书之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是1792年他25岁时的作品,洋溢着青春激情,被誉为自由主义的“大宪章”,被称作17世纪末德国启蒙运动向普鲁士专制制度发出的一份挑战檄文。《论国家的作用》主题是很明确的,那就是最大限度地限制国家的作用,让人自由起来。


  在洪堡看来,人类需要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而人的发展要求“行动的自由和环境的多姿多彩”(见《论国家的作用》中译本第30-32页)。穆勒在《论自由》中概述了其主旨,即关注的目标是“能力与发展的个性化”,为此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自由,二是千差万别的环境”,由此产生“个性活力与丰富差异”(见《论自由》第67页,参见《论国家的作用》中译本第二章《单一的人及其存在的最终目的》)。今天在若干尚存的极权国家里,不难看到那行动的不自由和环境的单调,连城市建筑都呆板得死气沉沉,人们的个体言行几乎都是一样的,合在一起如同大型团体操。


  只有自由的环境才让人生气勃勃、使社会充满生机活力。作为教育改革家,洪堡更是直接提出,“一切的一切,至关重要都是最多样化地培养教育人”(见《论国家的作用》第71页)。1792年洪堡著述《论国家的作用》之时,美国联邦政府刚成立不久,他肯定没想到他的主张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一天天成为现实。


  而穆勒“完全同意并接受了”洪堡的这些观点(见《密尔〈论自由〉精读》第154页)。穆勒是洪堡的知音,自由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思想相通,同理,独裁者与独裁者也惺惺相惜。


  


  在今天,穆勒需要中国的知音。这本由孟凡礼新译的《论自由》,悦读,好看,漂亮的译本配得上穆勒璀璨的思想。译者在书中附录了一篇很有学术分量的长文《穆勒〈论自由〉的汉译版本比较》,解答了为何要重译这本书。


  《论自由》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是穆勒仔细推敲写作而成的,逻辑推理丝丝入扣。但汉译本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包括最盛行的许宝骙译本《论自由》也不例外。许宝骙老先生生于1909年,是我的杭州老乡,1932年毕业于燕京大学哲学系,新中国成立后他在北京任教,92岁上辞世。他的译本由商务印书馆在1959年推出,是“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之一,作为首个白话译本,为推广穆勒的思想作出了贡献。但因时代所限,译本较晦涩,译笔较生硬,甚至存有翻译的错误。孟凡礼比较了一段文字三个译本的不同(见第164页),很能说明问题。其中许宝骙译:


  即使人类当中最聪明的也即最有资格信任自己的判断的人们所见到的为信赖其判断所必需的理据,也还应当提到少数智者和多数愚人那个混合集体即所谓公众面前去审核,这要求是不算过多的。(《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2005年重印本,第24页)


  这说成了最智慧的圣哲贤士也要拎到凡夫俗子那里去检验了。严复旧译《群己权界论》对这句话的翻译是:


  夫使古之圣贤人,必知此而后自信其说也,则今之所谓公言,所合百愚一智以为之者,必何如而后可用乎?(严复译《群己权界论》,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第18页。或《中国现代学术经典·严复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46页;《论自由》,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19页)


  这段话的前文是说,那些人们一直值得信赖的智者是如何做到使自己的判断让人信任的呢,就是一直开放自己的观点让大家讨论,然后再从中吸取正确的东西完善自己。所以下文顺理成章地接着说,那些智者尚且要如此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那么混杂着大量愚众与少数智者的所谓公众的判断就更须如此才能让人信服。所以严复的翻译是正确的,孟凡礼参考严译将这句话译为:


  既然人类中那些最有资格相信自己判断的圣哲贤士,尚有必要依此才敢确保自己正确,那么混合多数愚众和少数智者而形成的所谓公众,就更须依此去检验了,这并非什么过分的要求。(孟凡礼译《论自由》第22页)


  穆勒在《论自由》中所表达的奥义,终于在当今中国有位知音能准确聆听。


  


  中国作为举例分析的对象,穆勒在《论自由》中有简略的提到,那也是洞若观火,比如他说,“一位中国高官,跟最卑微的农夫一样,同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和奴才。”(第135页)


  穆勒狠批硕学俊彦都集于官僚机构中,“谋求进入这个官僚阶层,并且一经进入便谋求步步高升,就成为人们进取的唯一目标”(第133页),这难道不是在说当今中国么?2012年中国的“国考”——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达133万,最热职位竞争比例超记录高达4124比1。穆勒毫不客气地抨击说,“如果一国之内所有才俊都被吸纳进政府,那么政府本身的精神活力和进取之势迟早都会丧失”(第135页)。


  权力成为最吸引人的时候,何处寻觅民主与自由?追求普世的价值,就要突破现实的制度束缚。我们现在的整个制度环境,对于民主已屡有所言,但对自由却依然讳莫如深。


  孟凡礼所译的《论自由》,可以成为一条搅动自由池水的新的鲶鱼。穆勒的《论自由》,仿佛就是对今天的我们而说的。《论自由》不仅仅给学者看,也是写给我们普通读者看的。正如该书导读的作者高全喜教授所言的:“作为读者,我们依然有必要读洛克,读穆勒,因为他们的著作不仅仅是学问之作,而是思想之作,不仅仅是历史之作,而是现实之作……一个能够思考自由与政府的民族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政治民族。”(第13页)在步履蹒跚之后,在艰难跋涉之后,在走与跑之后,我们应该让自由飞!当年美国制定阿波罗登月计划时,有一句名言是“向着新的地平线”,那是激动人心的飞向月球,向着月球的地平线进发;今日之中国,保护人权、追求民主、拥抱自由,并不比登月容易,也是“向着新的地平线”!


  《论自由》,【英】约翰·穆勒著,孟凡礼译,广西师大出版社2011年8月第1版。


  【题图】约翰·穆勒线描画像。


  (本文收入《温柔和激荡》一书)

 

 



  (人物随笔集《温柔和激荡》,徐迅雷著,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可上当当网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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