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但文化路派出所领导拒绝接受采访。(2013,6,6“河南商报”《河南商丘女警探亲疑被郑州警方当卖淫女抓扣》) 这则报道昨天很火爆!但于我看来,在火爆之中却几乎所有的人都看走了眼!因为在我看过的文章中,写手们的目标所指,几乎全在“大水冲了龙王庙”和野蛮执法(甚至于说是流氓执法),所以才全在这上面做文章。 在我看过的文章中,有一篇非常有代表性。此文在一字不漏全文转载了报道之后,在最后仅加了廖廖数语“微评”:“谁给派出所这么大的权力,警官无证可以抓人?女警察亮证还被抓被打?典型的土匪作风。这次幸好是‘自己人’抓‘自己人’,如果换成普通老百姓被错抓,他们会这么快放人吗?现在一些地方公安部门暴力执法、违法执法情况相当严重,‘我的地盘我做主’,好不威风,这次只不过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而已!” 在我看的其它写手文章中,似乎都没有离开这个“轨道”。我发现,所有针对这篇报道的评论文章,却偏偏没看清楚在报道的标题上,有“疑被”二字放着,偏偏让这二字“飘过”了。所以那些盯着这一内容的写手,才偏偏漏掉了对其中一个重要细节的重视和质疑。 我认为的重要细节是,“事发3日晚11点多。在录音中,王某说,当时她和女儿刚休息,听到有人敲门。‘我问找谁,她说了个名,我说找错了。’王某说,对方说要进来看看,她随即报警,并跟门外说‘派出所很快就来了’。随后,有男士敲门说,他就是派出所的。‘我从猫眼一看,真有一个人穿警服,就开门,七八个男的就进来了。’王某说,这些人‘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她脸上。此时,王某的第一感觉是遭到抢劫,但对方说是派出所的。王某忙说:‘你们弄错了,我也是警察。’王某称,她拿出自己的警官证,还说出单位领导的名字,‘没想到,他们更狂了,连推带拉把我们从22楼扭到1楼。’” 显然,那个最先敲门的女子,应该是一个诸如“探子”(甚或是“线人”)之类的角儿,是来“打前站”的,是来“确证”的。正是因为她的“认定”,才有接下来的一伙人强入公寓(姑且不说其是强入民宅)的蛮横。可怕的是,事情的发展并非仅此而已,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更是离奇:其一、进门的人“一句话也没说”,就一拳打在女警脸上,可见其中有“恨”的成份在内,其个中原因来人自知;其二、在这篇报道的最后,有“另据消息源称,文化路派出所6月3日晚上的行动目的是抓嫖”这样的说明,那么请问,依据“捉奸捉双”的起码常识,他们在现场发现有“嫖客”没有?如果没有,凭什么理由认定在这里发生了卖淫嫖娼?如果无法认定,凭什么抓人?其三、为啥在女警跟对方说明自己是警察,在拿出了自己的警官证,并说出单位领导名字的情况下,进来的一伙人“更狂”?为啥竟做出“连推带拉把我们(女警母女)从22楼扭到1楼”的动作来?这个动作是不是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同样离奇,既然不信女警自己的身份说明,也不信她出示的警官证,既然“更狂”,而且将女警母女俩带到了派出所,那就说明警方的“当事执法者”,还是坚持认为母女二人有“卖淫嫖娼”嫌疑,那就应该立马询问。但为啥一字不问,却发生了“从被抓到派出所到次日凌晨2点,一直没人搭理她们,也不让说话。‘后来说这是一场误会,你们可以走了’”这样的怪事?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幕? 事发的全过程证明,这里面应该有一个黑幕。正因为有黑幕存在,所以过程中的一切动作,才全有了“黑”的色彩:其一、“王某说,这些人‘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她脸上”。这哪里像警察办案?分明是“黑道中人”所为。其二、“王某说,到派出所后,她说自己有心脏病。‘有民警笑着说没事,严重了把我拉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这样的人是警察?这样的人不毫无人性可言?且如果真的死了人,“公安局负责”这样的话,是他有资格说的?其三、“王某说,在公寓中时,只有一人穿警服,她要求查看对方证件,但被告知‘衣服就是证件’”。《人民警察法》中,有“衣服就是证件”的法律条文?且如果有人身着假警服以假乱真,或无中生有,或“指鹿为马”制造罪名,老百姓也该忍气吞声跟着走?也该俯首帖耳听任他们为所欲为?而警察说这样的话,不说明自己就是个法盲,且在公开戏弄法律?更何况,哪怕母女俩真有嫌疑,这一切也无法抹去! 一个字,黑!正因为“黑”,才搞得如此不可收场!正因为“黑”,文化路派出所“王姓指导员(才)拒绝接受采访”!但这样的事岂能放过!这样的事岂能瞒天过海!不可以吧?交出那个最先敲门的女子,交出没有着警服的事发现场全体人员(特别是“临时工”)名单,交出事件的真相,不一切全在了?如果有人不交,当地警方的头儿脑儿和纪检部门还等什么?那是因为,警方对此事的处理、警方的深刻反思、由此而应该如何采取从严治警的措施、公众的真正评判等等,都应该在真相被公布之后,而不是现在! 我们不信避重就轻,我们不信胡编乱造,我们要的是真相!我们,正拭目以待!!! [注:在我即将发这篇文章时,发现网上已有一篇题为《河南将女警及其女儿作卖淫女“误抓”的民警被停职》的报道新鲜出炉。我现将该报道中的三个重点句摘录于下,让公众“共欣赏”,并请重点注意我加了黑体的中间一个重点句: 河南省商丘市一名女警赴郑州探望女儿,孰料半夜在女儿公寓中,母女俩被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上门当作卖淫女“误抓”。 王某在亮明身份后,仍被带到派出所讯问,直至次日凌晨才让离开。(注:为啥亮明身份后仍被带走?且原报道中根本没有“讯问”环节。) 记者就此事向郑州市公安局核实,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晚执行任务的民警确实错抓了这对母女,详细情况如何仍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