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温家宝总理“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话语落下时,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和身边的其他代表一起用力鼓掌。她觉得这次两会可以掀开中国反腐的一页新篇章。 温家宝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面对高涨的反腐舆论,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再次作出了强力回应,以“制约”“监督”“阳光”等表述实现着官方和民众之间强烈的反腐共振。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社会科学院院长刘志彪也有与陈舒同样的感受。“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反腐’的篇幅并不长,却抓住了反腐的核心词——阳光。阳光之下权力难以滥用!”他说。 近年来,中国政府密集发出反腐信号,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全国共有179名“厅官”和5名省部级以上官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而2013年作为十八大之后的开局之年,以及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后的履约审议年,被民众给予了更高期待。全国两会召开前的主流媒体调查显示,反腐败位居公众关注议题前列。 “近两年里,众多高官被查处,可见现在反腐是既拍‘苍蝇’又打‘老虎’,这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趋势。”陈舒非常赞成“权力入笼”这个说法,“当然,将权力关进笼子里,不是说不行使权力,而是不要乱行使。要依法行政,起码让老百姓感到比较到位!” 在中共历史上,反腐败斗争始终持续。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更是投入大量人力和精力,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反腐规范和体系。 而现实是,尽管反腐决心和成本巨大,但近年来腐败官员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且腐败形式正从权钱交易转向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并向要害部位渗透,为民众所深恶痛绝。 温家宝总理也在报告中指出:“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 连续旁听两会13年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谈及腐败问题时,一口气列出了平时耳闻目睹的四个腐败:司法腐败、教育腐败、环保腐败、医药腐败。“腐败不除,将亡党亡国!” 近年来,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健全国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从不同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然而仅仅建立一套法制规范,远不足以涵盖这场反腐之战的全部。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看来,现有反腐倡廉制度仍缺乏体系性和系统性,需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从权力运行规律的高度来把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目前关于反腐败的文件多得甚至记都记不住,落实起来往往却是按下葫芦起来瓢,经常是雨过地皮湿。”他说。“用零打碎敲的措施约束权力,就好比堂吉诃德用长矛大战风车,远不足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王长江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搞西方多党制和西方式“三权分立”,但仍需要实现权力之间的横向监督以及非权力对权力的监督。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抓到了问题要害。 王长江同时强调,进行权力制约,必须要在中共的科学领导下进行,避免权力相互制约将变成为一己之私钩心斗角、相互扯皮。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戴仲川说,阳光是最大的防腐剂,从制度上规范约束权力,强化监督,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关键在于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机制,当前在问责过程中往往是具体执行的官员被问责,而决策者反而被排除在问责范围之外”。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认为,腐败的关键问题在于“一把手”权力太大,“权力入笼”的核心是限制“一把手”权力,“什么时候该用权力,什么时候不用权力,边界应该很清楚。” 代表委员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在对权力的约束上,不能过多地寄托于上级对下级权力的纵向约束,而必须注重来自民众、社会、网络等方面的横向约束,只有“纵横捭阖”,才能真正织起遏制腐败之网。 全国政协委员毛新宇说:“反腐败的关键,在于给予人民群众更大的民主权和监督权。这些本应属于人民的权力有时却不受一些领导干部的尊重甚至被肆意践踏,这是最令人气愤的。” 人们近来注意到,蕴藏在民间的反腐力量大规模爆发,特别是随着新兴媒体的介入,一批贪官在网民不遗余力的“深挖”“曝光”中现形,继而受到惩处。对于这场方兴未艾的反腐“人民战争”,政府工作报告以“坚持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做出了积极回应。 除了反腐制度的顶层设计,反腐措施如何有效落实也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 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指出:“现在悄悄流传着一股腐败处理的温情主义情绪,是绝对要不得的。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加大惩处力度,并成为长期制度。” 思想教育是解决“不愿贪”的问题,是重要的但并非决定性的;监督是解决“不能贪”的问题,是决定性的;严惩是解决“不敢贪”的问题,既是威慑预防,又是事后补救取信于民,不可或缺;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将为反腐败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