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不交账本,新届村官交接不成一筹莫展。2011年,从化检察院干警走访发现账本交接成村务大难题,在广州市长陈建华批示下遂展开调查,并牵出一桩村官百万腐败案。 2011年,从化市检察院得到消息,从化市南村七社社长黄浩祥、财务黄锡坚经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催交,仍隐匿、拒不交出南村七社的会计凭证和账簿,涉及金额54万余元。从化检察院干警在2011年底的下乡巡讲及换届监督中发现,有60个落选的经济社干部拒绝移交财务账册、公章等。问题上报后,市长陈建华高度重视并作出专项批示,后从化检察院进行调研并向从化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项建议报告。 ……目前,辖区内60个基层经济社交账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013,3,2“金羊网——新快报”《市长批示牵出村官百万腐败案》) 按常理,村(社)上面有乡(镇),乡(镇)上面有县(区),县(区)上面才是市。但就因为在“村贪”黄浩祥和财务黄锡坚手中,有涉及金额54万余元该马上移交的会计凭证和账簿,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催交,他们仍隐匿、拒交,竟非得由广州市市长陈建华批示,才得以展开调查,才让“村贪”劣迹来了一个大白天下,岂非天大怪事一桩?已经“下台”的他竟如此蛮横,岂非令人瞠目结舌之至?但许多人都知道,这不过缩影而已。 在我看来,古语中的“以一斑而窥全豹”,正可以用来说此事。一段时间以来,“村贪”、“村霸”丑闻隔三差五曝出,其情其状屡屡令人扼腕。而到了现在,一个小小“村贪”竟如“太岁”,别人就是动不了他“头”上的“土”,那不可怕之极?而如果纵观诸如此类,真正的可怕又在哪里? 其一、胎里带疾。大凡村官后来涉贪、涉霸、涉黑的,无不是“胎里带疾”所致。这样的人之所以能坐上村官“宝座”,无非金钱物质利诱、手握强权威逼和上下串通一气所成。那些所谓的“选票”,有些是“买”来的,有些是“吓”出的,有些是“做”成的。面对这些,有几个小小老百姓有辙?还不是一个个敢怒而不敢言?还不是一个个逆来顺受?就这样的村官上去,还有可能不出“毛病”? 其二、令行不止。村官的选举,不是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吗?但在那些后来出事的地方,有几个在按这样的法律在行事?法律的成为摆设,法律的被戏弄,在这样的地方不小事一桩?不司空见惯得很? 其三、养虎为患。“虎视眈眈”村官“宝座”之人,本来就是“虎”。而一等他们上了“山”,不有人“养”着?不然,何来本报道中“经上级主管部门多次催交,仍隐匿、拒不交出”之尴尬一幕?那些“上级主管部门”的“底气”去了哪里?何以“理”不直、“气”不壮?不说明心里有“虚”的成份在作怪?如果不是因为有人“养”着,以他平时的所作所为,何以“凤凰落毛不如鸡”一幕并未上演?谁敢说他的背后没有“保护伞”? 其四、渐成气候。我之所以斗胆说出“渐成气候”四字,是因为“村贪”、“村霸”已经自有人在,且已有一定数量。即就本报道而言,不“有60个落选的经济社干部拒绝移交财务账册、公章等”这样的事实明摆着?一个小小的地方都那样,那么加上其它地方,这样的人该有多少?这样的事该有多少? 其五、后患无穷。我之所以说后患无穷,在于他们横行乡里、中饱私囊、违法乱纪还是小的;在于他们根本不为村级经济发展着想,根本不为村民的民生大计着想也还是轻的。最大的后患是啥?如果是一座大厦,村级组织不就如大厦的底座?底座如不牢固,大厦何以坚固?如果我们连最小的“官”都管不住,何谈国计民生?如果村官中这样的人继续存在,是不是至少在这样的地方,老百姓怨声四起,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是不是因为这样的人存在,而令党群关系越来越紧张?这不是最大的后患?可怕的不正在这里? “两会”已经召开,我不知道诸如“村贪”、“村霸”、“村黑”这样的乱象,能不能登上“两会”这样的大雅之堂?能不能在那里好好曝一曝光,以求更进一步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能不能拿出“撒手锏”来,甚至用“一锅端”以儆效尤,以绝了此等不正之风? 我——等——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