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惹得众怒之时,有网友气愤地说,交管部门又可以多收多少多少罚款了,他们可以借机多收钱。此话当然为气话,但是也提出了交通违章罚款缺乏公开、缺少监督、收入不明、开支不明的事实。
在全国各地,交纳交通违章罚款的队伍可谓蔚为壮观,往往排起长龙,这还不包括像河南获嘉县交警收黑钱的情况。可以想像,全国一年要收多少亿的罚款,可是很少见到政府公布所受罚款的数量、用途,交通违章罚款似乎成了一笔糊涂账。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交警队的办公楼越盖越高、越来越豪华,交警的福利也是“步步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第九十八条规定:“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全部上缴国库”无处考证,多少年来,没有任何机关向社会公开全国或当地交通违章罚款收了多少钱,这些钱是否上缴了国库。而且法律也只是规定“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如果各地交警部门收了罚款不上缴国库呢,又该如何处置?都没有了下文。这个下文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里,可是国务院的规定在哪里,又是如何规定的,公众也不明白,关键是相关部门也没有想让公众明白。不用说交通违章罚款,就是红会所收的捐款也是不清不楚,看来任何事情如何缺乏监督或是说不想让公众监督,再正当的收入也会成为一本糊涂账,其中有没有腐败只有天知道。
从少数公布交通违章罚款的情况看,这个数据的确是天文数字。有网友发贴说,据统计,2004年,北京市交管局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4.9万起,在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中,由“电子眼”作出处罚“决定”的,就占了47.2%。目前本市有235万辆机动车,350万机动车驾驶员,目前在本市有700余处,通往远郊区县的道路上也有。主要监测:超速,走公交专用道或应急车道,闯禁行,闯红灯等等,各交通支队还配备了数码摄像机或照相机,由民警拍摄乱停车等车辆违法行为,成为流动的“电子眼”。按每起违章平均处罚100元算(还不包括滞纳金),1124.9万×100元=11.249亿元。
2006年01月13日《北京青年报》 报道,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违章现象的增多,去年(即2005年)交通违章的罚款增量较大,目前已经达到10亿元左右。这是昨天上午北京市主管财政的常务副市长翟鸿祥做客城市广播间时回答听众提问时透露的。又据资料载:2010年,北京282万辆机动车中,前10月遵章驾驶的车辆比例仅占0.4%,违法率竟然高达99.6%。交通管理部门非常欣慰的是,交通违章罚款收入又创新高。2009年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总额达到14亿元,2010年北京的交通违章罚款接近 20亿元,增幅是42.86%。按照这个增幅计算,201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收入可达60亿元。由此概算一下全国,平均按30亿计算,也有近1000亿的罚款收入。
如此一笔巨款,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当地政府,都不会等闲视之的。尽管也有某些政府官员公开讲,交通罚款并不是谁罚的就归谁,也不是罚多少就分配回罚款单位多少,而是罚没款项统一归入财政收入(可见没有上缴国库),统一管理,再根据全市统一审定编制的预算划拨给各单位。钱是不会进入任何个人腰包的。但是,事实上在许多地方并不是这样,罚款是与交警的收入、与交警队福利挂钩的,表面上是收支两条线,暗地里则是“一条线”,上级按比例返还给罚款单位,罚得多,返得多,甚至只上交一部分,直接留下一部分。
不少网友反映,违章罚款虽然进入财政,但交警部门可拿提成,变为自己的福利,罚款越多,提成越多。一些交警部门为了完成全年的“罚款”任务,拿到更多的提成,便开出移动“测速车”,或躲在阴暗处查超速,或进行“钓鱼执法”,或采取“集中整治”等办法,以增加罚款收入。 这就是像河南获嘉县等地大搞交通违章罚款创收的原因,也可以解释为何各地“电子眼”遍布、警察变“特务”躲起来拍摄违章、交罚款场异常火爆。交通违章罚款的钱来得太容易,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完全是官方定价,政府当成了摇钱树,交警当成了来钱之道,不想让它走样变形都很难,交警以罚款为最终目的、以罚代疏就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新交规实施之后,网友们和司机们心理又多了一层阴影,新交规又成为增加罚款收入“新抓手”、新契机。
网友们虽然知道的交通违章罚款的内幕不多,但也并不是完全不知,毕竟这个社会是互通的。网友们总有亲戚朋友在交警部门工作,各地交通违章罚款是否上缴财政、财政是否上交缴国库、罚款是否与交警收入挂钩、罚款是否按比例返还交警队、政府是否下达交通违章罚款具体指标,也都是保密不了的,即使像河南获嘉县交警采取隐蔽方式收黑钱最终也大白于天下。
交通违章罚款是该公开了,一是有利于接受公众监督,防止腐败,二是有利于斩断与交警之间的利益链条,防止执法异化为“罚款”,三是有利于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