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宰客行为“零容忍”、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对虚假促销“零容忍”……这些年来,每当出现损害公众权利的违规行为,政府部门总会用“对某某问题零容忍”表达利剑高悬的决心;“零容忍”也跻身使用频次甚高的热词之一,简单三个字,铿锵有力,体现出违规必查、逢罪必究的执法态度。 “零容忍”,贵在一个“零”字,也难在一个“零”字。犯罪学中有一个破窗理论:如果社区中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未得到及时修补,肇事者就会误认为整体建筑都无人管理,久而久之,这些破窗就会给人一种社会无序的感觉,各种犯罪行为就会潜滋暗长。换言之,纵容微小过失,就必然酿成重大违规,这正是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必要性所在。 “零容忍”的执法理念,给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带来了一场“静默的革命”:过去对那些苗头性、倾向性、打擦边球的违规行为,面子上过得去也许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引入“零容忍”之后,则要求加大打击力度、扩大执法覆盖面,见微知著、防患未然,不因事微而纵容、不以恶小而不惩。力度更大、执法更严、覆盖更广,“零容忍”勾画出10年公共管理的独特色彩。 10年来,“零容忍”升级为政府部门严惩违规行为的利器、保护公众权利的坚实盾牌。在反腐倡廉中,从一些地方干部任用中对腐败的“一票否决”,到试点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对腐败惩得更重、防得更严,公众的监督权利得到保障。在食品安全领域,从“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落到消费者头上就是百分百”的认识,到跨省清除“地沟油”、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抽检合格率,投毒黑手被坚决制止,公众的健康权利得到维护。 哪里有违规行为,哪里就有铿锵有力的“零容忍”,应对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同样发挥巨大作用、守卫公众权利。当学术界出现学历造假、论文抄袭等现象,一些高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将害群之马逐出高校,保卫了学者的权利;在逐步进入汽车时代的当口,醉驾入刑、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遮挡车牌扣12分,这些充分体现“零容忍”的规定,为汽车时代的每一个人系好安全带。 对违规行为不遗余力地“零容忍”,正是出于对保护公众权利竭尽全力地“全覆盖”。“零容忍”的严格执法背后,正是权力对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多大,对公众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就有多深,这正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表现。 法律的威慑力不在于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零容忍”正是以违规必查的“不可避免性”,编织出一个疏而不漏的恢恢天网。这个网,既是违规行为无论大小都无所逃匿的“高压网”,也是为民众坚守权利底线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