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原政法委书记倪俊雄,从基层扎实干起,曾经是一个典型的青年励志楷模;山东原副省长黄胜,一度和身残志坚的青年模范张海迪等人一起,当选为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打开“落马”官员的履历,发现他们大多有一个由好而坏的过程:刚刚上任,往往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居官日久,则渐生骄惰之心、日染腐败之气,以至于在堕落的路上一发不可收拾。 这不禁让人思考,难道真有所谓“善始者实繁,克终者盖寡”的定律?那么,究竟是怎样的权力逻辑和腐败路径,使一些“曾经好官”中道变节? 分析那些走上邪路者的堕落历程,有些是法治观念淡薄、纪律意识松懈所致。我们看到这样一则忏悔,“制度、法律被我无原则变通”、“那种唯我独尊、自以为是的美好感觉就像鸦片一样,让我上瘾”。有些是一种攀比心理在作祟,有人坦言,“随着地位的升高、权力的增大,对有钱人那种一掷千金的豪爽也不由自主地羡慕起来”。 这些“堕落”的干部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一个普遍现象:当外在约束与地位的上升不相适应时,膨胀的欲望就可能突破法律、越过底线,导致堕落现象的发生。因此,对干部而言,获得提拔之日即加强约束之时,提拔是一种爱护,约束是更重要的爱护。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法律监督、政府监督、新闻监督等为内容的权力监督网络,然而再严密的监督网络,在其经纬之间也难免存有空白,这正是完善监督体系的着力之处,更是干部的道德自律发挥作用之所。如果能在权力寻租的“底线时分”,想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的告诫,听到来自良心和道德律令的“咯噔”一声,膨胀的欲望也许就会悬崖勒马,在法律的藩篱前幡然止步。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自我约束与外来约束同样重要。 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就是我们的战斗任务。”培养一名干部需要长期的磨练实践,然而堕落就在一念之间。干部是党执政为民的珍贵资源,在培养、重用的同时,绝不能忘了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他们加强自我约束。这是对干部最好的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