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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提醒"部委带头采购国货"

2012-05-25 作者: 上传人:

   22日 ,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今后原则上国内产业已经成熟的产品即不得再采购进口产品。通知要求,中央单位要带头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采购正版软件以及采购本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对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招标采购项目,要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措施,载明对投标产品的相关要求。(5月23《京华时报》)

    2003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而且,政府采购国货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比如,以色列政府要求政府采购至少有35%在国内购买,美国要求政府必须购买50%国内原材料和产品。政府采购国货本该是一种习惯,但笔者却注意到,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强调这一采购常识,这令人不得不深思。

    对于财政部再次发文要求采购国货,笔者认为原因如下:首先,为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机会来分享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据悉,“十一五”期间,全国采购规模由2005年的2928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422亿元,年均增长23.5%。2012年,政府采购规模有可能超过1万亿元。政府采购“蛋糕”如此大,如果国内企业缺少参与机会的话,就会影响到企业效益、员工收入等,不仅企业会有意见,纳税人也会有意见。其次,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最近多省市会推出大项目基建,不排除也有很多部委项目,这必然会有大量政府采购。此时强调部委带头采购国货,就是想让部委带头示范,让政府投资项目多用国货,以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鉴于之前发生的一些地方政府采购不规范事件,中央部委带头示范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以发文通知的方式提醒部委采购、给地方政府采购示范,能收到多少效果还有待观察。笔者认为,除了强调采购常识,还要以具体的措施来约束政府的采购行为,比如,今年初工信部公布的公车采购方案就赢得了国内车企与公众的肯定,进入《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里的412款公务车全部为国产自主品牌车型,而人们熟悉的奥迪、奔驰、丰田越野等高档公务车型由于属外资或合资企业生产而落选。

    这份公车采购方案对我们规范政府采购提供了几点启示:通过采购目录划定采购范围,可以有效避免政府采购“出格”;政府采购目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能给民众参与监督的机会,不仅有利于政府采购国货,还能避免采购高档产品,减少采购腐败。此外,对地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也要采取相应的处罚、问责措施,才能保障政府采购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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