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州交界的万利生猪批发市场日产死猪可以达到10多头,这些死猪被人以200元/头的价格收购拉到深圳坑梓一带的私宰场屠宰后流入市场。坑梓一个小山内暗藏10多家私宰场,每晚上百人通宵达旦屠宰,饭店、士多一应俱全,宛然是一个私宰产业园。
死猪肉流入市场之害无需赘述,相关法规早已不缺,政府喊打喊杀声更是不绝于耳,为何死猪还能在相关部门设置的检验检疫等关卡前畅通无阻?死猪私宰形成“产业园”是否从来不漏风声?在全国上下将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加以严管之下,猪肉市场监管为何还是不堪一击?这是一串需要回答的疑问。
毫无疑问,按规定应销毁做无公害处理的死猪被收购、运输、私宰,再流入各大市场,形成一条黑暗的地下产业链,足以令人不寒而栗。而较之黑心之徒“发死猪财”更可怕的是背后的诸多原因。比如:批发市场的检验检疫所任由死猪进入,关卡犹如空设。生猪抽检由货车司机自取尿样,无检验检疫人员监管,不理车上有无死猪。这些恰好为后来死猪被轻而易举运走埋下伏笔。
事实上,私宰死猪肉问题在深圳并非闻所未闻。前年3月25日《羊城晚报》就曾报道,福龙路立交桥底集中有五个私宰场,大批死猪病猪流向市场。记者举报后,执法部门出动清除,但50头猪只查扣6头,明明已拦下近10辆运送车却以“怕冲突”为由让开通道,让装满私宰猪的人货车全部走光。此起执法人员“赤裸裸渎职”事件留下诸多疑窦,令人一直不解。
诚然,就此次暴露的私宰死猪形成产业链的问题,眼下的疑惑、猜测可以说都还是公众惯性思维的推理,事件是否存在更多内幕尚有待深挖,但报道披露的细节已使人无法忽略。这不禁让人要问:难道仅是公职人员偷懒与监管有漏洞这么简单?
无独有偶,昨天《新快报》披露,东莞市检察院近日依法逮捕了中堂镇中心屠宰场稽查队队长王某昌和队员陈某基,查实两人在对东莞江南农批市场进行私宰猪肉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明知有人卖死猪排,却6次收受“好处费”9600元而由他去。这也是继查处中堂镇原经贸办副主任黎某文后,中堂“毒腊肉案”再次被查处的“保护伞”。
在疯狂逐利的语境下,有利可图必有丧尽天良以赚取一本万利之人,以致食品安全成为公众心理最大的恐惧。无论法规与制度如何完善,政府如何强调,都还是“纸上谈兵”,其效力必须执行力保证。在利益输送之下,某些政府监管部门人员黑眼珠只认白银子,将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餐桌保卫战”不当一回事,将公职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扔到一边,将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食品监管关卡敞开,助纣为虐,这已经不乏案例。
因而,对于深圳此起曝光的私宰死猪产业链事件,其中涉及哪些人失职渎职,是否潜在类似东莞中堂“毒腊肉案”那样肮脏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深入彻查并将真相公之于众已经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广东“三打两建”的态势之下,若仅是将私宰死猪窝点端掉了之,不对失职渎职者问责,不深挖是否有“保护伞”,不杀一儆百,显然是不能让人信服的。而且,完全可以预料,一旦仅流于“运动式”执法,“风头”一过,见利忘义、明知故犯的犯罪行为必然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