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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减税必须先减官

2012-03-20 作者: 上传人:

 

  两会关于减税的呼声水涨船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实施结构性减税”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财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税收总收入接近9万亿元,达到89720亿元,同比增长22.6%。与此同时,财政收入首超10万亿元,达103740亿元,增长24.8%。两项指标远远高于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去年GDP增速为9.2%。

  这带来两个结果:一是公众的“税收痛苦”加重,幸福感打折;二是本身困境重重的中小企业又雪上加霜。

  因此,减税不仅有利于民生,更有利于发展大局。

  现在各界将苗头对准了间接税。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珠三角企业调研后指出,当地企业的税负普遍反映是50%。除了所得税就拿走25%了,其余如教育税、城建税、价格调节基金等杂税就有二三十种,费有18大类,60多项。

  为了维持企业正常运营,这些间接税和行政收费自然会变相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比如馒头等生活基本资料都含有苛捐杂税。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总裁杨元庆也直言:现在已经不只是高档消费品国外比国内便宜,耐克鞋这些大众消费品也是如此,“我们的联想电脑在国内没有办法卖得不贵,有17%的增值税必须加到价格里面,但产品毛利率只有15%”。他追问:中国人均收入只有美国的1/10,为何却要多花费20%-50%的价格才能买到同款产品?

  即使减税已成社会共识,且具备了相应的国家财力,但要顺利实施,尚需深层制度变革配套。

  首先,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财税部门并不能独立完成减税任务。结构性减税意味着“两高一资”的行业就不能减,战略新兴产业就该实施减税,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应该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但要执行到位,就必须由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等职能部门全力配合,麻烦的是长期以来操作上属于先收再返,往往变相演化成“跑部前进”局面,为变相权力寻租大开方便之门,最终吃亏的还是权势小、路子少的中小民企。

  但真正制约减税的不是具体操作方案。

  众所周知,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地方分灶吃饭,在国富民穷之外,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国富地穷。广东地税局局长王南健代表说:“100元的GDP,中央就拿走了55元。”为了完成不停加码的任务和指标,地方政府只能搞土地财政,甚至是增加收费项目,甚至是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财税增幅指标,“这是逼着地方干坏事”。

  一个佐证是:现在基层乡镇政权债务沉重,总额在14万亿元左右。而这些负担往往通过“三乱”等方式转嫁到企业和公众头上。

  更严重的问题却在于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披露的现实:“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啊!”刘锡荣说,4年前全国公务员是600万人,现在已经增加到1000万人,一年多100万人。刘锡荣说:“现在有些地方乱设机构,乱定级别;领导职数和公务员人数超标。一些乡镇好几百个干部,小汽车停了好几排;一些地方政府秘书长有十几个,每个秘书长都要给房子,配汽车,这些支出最终都是老百姓买单。”

  其实,这个数据保守了:据《中国2009年人权事业进展》一书中说,截至2009年,中国共有290万少数民族干部,占公务员总数的7.4%,由此算出,中国公务员应该有3918万人左右。如果加上变相吃皇粮的事业单位职工、央企高管、政府编外人员,这个数据将更加惊人。

  这揭示了税费沉重的一个主要诱因:官员太多了,百姓养不起了。

  刘锡荣开出的药方是尽快出台“编制法”,将各部门各地区设官用人的规模纳入法治化轨道,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此外,中国干部尽管取消了福利终身制,却一直沿袭福利待遇终身制,形成只进不出的沉重供养负担,与国外总统下台立即需要自谋生路形成巨大反差。

  当然最根本的举措还是尽快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尽快进行行政体制变革,按照服务性政府的要求转变职能,全面依法行政,从与民争利转向为民谋利。

  记得上次政府全面机构改革已经是1998年的事了,时任总理朱镕基说:哪怕前面有地雷阵,有万丈深渊,也要勇往直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因此,中国减税不仅仅是经济政策的全面调整,更有赖于行政管理制度的深层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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