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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拆除又复建名人故居就是一场闹剧

2012-01-29 作者: 上传人:

 无论有关方面解释得多么动听,但先拆除又复建已居“不可移动文物”之列的名人故居,其实就是一场闹剧。这场闹剧,不但公然损害了法律和政府的尊严,而浪费了社会财富,并且是对名人及其亲友的一种羞辱;同时,也想把全国亿万老百姓当成了傻子。

 人所共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而该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具有“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等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

  据上述而论,对拆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者追究法律责任,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了。

  依据2012年1月28日《新京报》的报道,1月27日晚,东城区文委向市文物局递交的事故调查原因显示,开发单位考虑到故居房屋腾退后,因陈旧、几经翻建、无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现险情,因此进行了维修性拆除。

  那么何谓“维修性拆除”呢?笔者不得而知。但是,新华网告诉我们的是:“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已经基本被拆除殆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维修性拆除”?如果真有人会随声附和的话,那么笔者估计这样的人,迟早会被中国亿万老百姓的唾沫星淹得呼气都困难。

  据2011年1月的媒体报道,北京市东城区文委表示“梁林故居”将原址恢复修缮,将最大程度恢复原貌。而2012年1月27日晚,东城区文委主任李承刚向《新京报》表示,已经对“梁林故居”被拆原因展开了调查,最终“梁林故居”会按照历史原貌最大限度地进行完整复建

  “修缮”变“复建”,即先拆除又复建,这是想干什么呢?互联网上有人撰文指出,这是吃饱了撑的,是钱给烧的,是拿政府和法律的信誉开玩笑。

  但是,笔者觉得更多的中国人应该更关心这个问题:在官方禁令和法律威慑下,居然都敢拆除身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如此“金牛”到底是什么单位呢?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纵观近日的有关新闻报道,皆是“拆除单位”、“开发单位”、“建设单位”一类的高深莫测之表述。某些玄机,也许就在其中。譬如,有关部门是否跟“蚕食”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金牛”在桌面底下达成了某些“交易”:我们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你们就先那样干着,要是实在不行了你们就来个“重建”?

  诚然,就一般情况而言,此种可能性不大。但是,既然连官方禁令和法律都可以晾在一边而进行“毁灭性拆除”,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金牛”做不出来的呢?当然,有关部门事先也可能真的不知情,而是另有“背景”在支持“金牛”的拆除行动。然而,媒体报道中没有说明“金牛”的高姓大名,显然是违反新闻报道之常规的。为何如此呢?——是媒体故意隐去,还是有关部门有意未说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论有关方面解释得多么动听,但先拆除又复建已居“不可移动文物”之列的名人故居,其实就是一场闹剧。这场闹剧,不但公然损害了法律和政府的尊严,而浪费了社会财富,并且是对名人及其亲友的一种羞辱;同时,也想把全国亿万老百姓当成了傻子。

  一般而言,对一些名人故居进行保护,是具有一定意义的。但在商业利益,以及其它一些利益的诱使下,有的名人故居即使已成为文物行政主管单位的保护对象,也可能照样难逃“厄运”。

  这不,就在全球羲皇子孙喜庆龙年春节的时候,又有名人故居被拆除了。

  新华网在2012年1月27日20时10分零8秒发布的消息称,目前,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总布胡同24号院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已经基本被拆除殆尽。2009年7月,梁林故居被拆迁引发社会对于北京名人故居保护的争论。同年7月10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叫停了对梁林故居建筑物的继续拆除。同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发布通报称,该局已会同市规划委员会专题研究了北总布胡同24号院(梁林故居所在地)的保护问题,并责成建设单位调整建设方案,在建设规划上确保院落得到保留。

  由此可见,有关建设单位对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进行拆除,是采取了逐步“蚕食”的做法。

  不过,既然此间曾经被官方叫停过,那么这次拆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得到官方的同意了吗?

  依据《新京报》的有关报道,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此前其并不知晓“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也是1月26日才从文保人士处获知的,已责成东城区文委调查。目前考虑的方案是复建梁林故居,但最终方案还未出炉,整个复建工程需等3层小楼上的住户全部搬走才行。

  大过年的,孔繁峙局长作为文物行政主管单位的“一把手”,对有些情况“不知晓”,这可以理解。然而,“不知晓”之说也表明,有关建设单位并未依法报请文物保护部门审批,而2012年1月28日《新京报》的跟踪报道证实了这点。

  2012年1月28日《新京报》的有关报道还告诉我们,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拆除“梁林故居”属违规行为,是“不应该发生的事件”。

  但是,依据2012年1月27日《新京报》报道,文保人士曾一智表示,她得知这一消息时非常震惊,梁林故居已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要依法保护的。

  如是,那就不是“违规”的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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