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配偶子女均居国外者原则上不得任党政正职
昨天公布的广东省委2012年1号文严厉规定
昨日上午,省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副部长张辉向媒体宣布,《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作为省委2012年1号文正式向社会公布。省委新闻发言人、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郭跃文主持新闻发布会。《决定》作为广东近十年来首个指导市县领导班子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要求,其中此前备受关注的“裸官”原则上不担任“一把手”敏感岗位的规定被正式确认下来。
汪洋四次亲自修改文稿
张辉介绍说,在《决定》的起草过程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先后四次对文稿的标题、框架、内容等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要注意通过对换届后班子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措施要有‘干货’,的确有助于解决问题”,并四次亲自修改文稿。
起草工作从去年10月上旬开始,历时3个月,七易其稿,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提交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讨论。全会原则通过《决定》讨论稿后,又根据全会讨论中所提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经省委领导审改,以省委正式文件下发。
《决定》立足于防范和警醒
张辉表示,班子换届刚刚结束就出台《决定》,立足于防范,立足于警醒,立足于新形势新任务对新班子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体现了省委的忧患意识和前瞻意识。另外从决定的内容上看,这个决定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充分显示了省委加强班子建设的统领意识和驾驭意识。
就《决定》的相关内容,张辉还回答了新快报记者的提问。
解读《决定》
●关于任职的规定
配偶和子女均居国外原则上不任“一把手”
有记者问,对于《决定》(讨论稿)里关于“‘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的规定是否保留?“原则上”如何理解?张辉表示,《决定》里保留了这一条,这也是广东做出的大胆的探索,广东在这一点上走得比较前,规定也很严厉,但符合广东的实际。《决定》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
张辉说,至于“原则上”的理解,就是要区别不同的情况,这是一个总的要求,不是一刀切。接下来,有关职能部门会出台相关措施来明确如何具体操作。
●关于工作的规定
解决问题写调研报告下基层不搞形式主义
张辉表示,《决定》要求具体,注重落实。比如在“弘扬改革锐气”中强调要敢于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束缚;在“突出抓好学习”中强调市县党政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网络信息技术等等。
同时注重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不搞形式主义,提出的任务要求都是通过努力可以实现的,比如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中要求有计划地安排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领导班子成员到村或企业驻点;在“落实学习制度”中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专门安排3-5天用于学习思考等等。
“下基层的时间都有明确的要求,除了中央要求的,我们还增加了一个要求,就是市级的党政正职要确保在任期内走访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并尽可能多走访村和社区。县一级的党政正职,要在任期内走访所有的村和社区。这是非常具体非常刚性的要求。还对走访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做了限定,我们要求每名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一两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要亲自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的问题。”张辉进一步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求领导干部在解决问题中解决方针政策的贯彻问题,在解决问题中了解基层的实际,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的决策水平。
此外,《决定》还明确要求要把深入进行调研直接联系群众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巡视的范围。
●关于表现的规定
记录关键时刻的表现作为选任奖罚的依据
在坚定理想信念方面,《决定》提出将干部在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处理重大事件等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的态度和表现记录在案,作为干部教育、选任和奖罚的重要依据。
“这是一项新举措,在操作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探索。”张辉表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一个干部的党性、能力、态度和作风,在平时可能不那么容易显现和考核出来,但在面对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时可谓高低立现。
《决定》还提出对表现不好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关于核查的规定
任期工作承诺责任制实绩“公开公示公议”
张辉还透露说,在坚持科学发展主题方面,《决定》提出探索建立科学发展年度、任期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和实绩“公开、公示、公议”制度;结合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测评。
而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要求党政正职作团结的表率。在突出抓好学习方面,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定期向党委报告个人当年学习情况。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重要问题核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