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3日、24日,本报连续刊发报道,关注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最牛工资单”事件。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租赁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的确为真实。昨日恰逢深圳“两会”,“最牛工资单”也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政协委员张红桥(网名“金心异”)表示,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尽管有登记,但缺乏严格监管,造成利益分配的巨大漏洞。人大代表杨剑昌则表示,由于租赁中心涉嫌侵占国有资产收益,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租赁中心:工资去年已调整
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2010年末,署名“民不潦生”的网友通过网络披露,作为公益性的租赁中心,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平均高达30多万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个人福利单位。同时,该网友还将租赁中心工资单冠以“史上最牛”在网上曝光。事发后,身处舆论漩涡的租赁中心负责人曾正面回应媒体质疑,表示“最牛工资单”可能涉嫌伪造。
近日,有媒体援引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最牛工资单”确实是真的。昨日,租赁中心综合科科长肖戈阳再次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他还未看到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但他表示,媒体关注的“最牛工资”已经在2011年整改完毕。对于工资调整的方式、内容等具体细节,肖戈阳拒绝透露。记者昨日点击租赁中心官方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停用,对于“最牛工资”的质疑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代表质疑:“自有物业”收益应该归政府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且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
深圳市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在谈及“最牛工资单”时表示,无论是经营性提成,还是“自有物业”收入,数目均十分可观,加上这些收入缺乏必要的监管,大都被分发给员工,于是导致该租赁中心出现“天价工资”的现象。“由于该租赁中心管理着深圳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房的租赁、维修、管理,业务数额非常巨大,按照2%提成是否过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吴君亮说,除此之外,类似这样的事业单位,为了避免公共资金被私吞,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全部收入上缴,再由财政统一划拨支出经费,实现公开透明。
对于租赁中心收益的另一大来源“自有物业”,吴君亮也提出了质疑,他说,由于该租赁中心属于政府投资,原始资本来自政府,那么以后产生的收益也应该属于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