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称为武汉版的“彭宇案”,十多天后水落石出。昨天,武汉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十多天调查取证后,确认少年张聪是帮扶被撞倒的宋女士,而非肇事者。两天前,宋女士的丈夫表示将向张聪道歉。
张聪救人,蒙冤,到真相大白,前后只有十余天时间。武汉张聪,终究没有演化成“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应当说,武汉警方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就新闻报道来看,警方调查的手段,无非是人证、声像证据,伤者衣物的活体鉴定,肇事车辆的痕迹鉴定及医疗机构的伤情鉴定。这些手段难不难?应当不是遥不可及的高科技手段。只要做周全了,还原事实该不难。
仅从事件发生的情形来说,张聪是幸运的,事发地有摄像头,有目击证人,有此事被公布以后强大的舆论关注力量,并有警方迅速的调查及鉴定。
之前的若干此类案件并没有这样幸运。天津“许云鹤案”至今仍是罗生门,交管部门及法院在结案中说,既无法确认车辆与原告发生接触,也无法排除车辆与原告发生接触,因此,此案虽已判,在舆论眼里,仍是未了之案。“南京彭宇案”的著名“判词”,则是“从常理推断,彭宇没有撞倒人,不会去扶老人。”
许云鹤案和彭宇案是两个不同案件,但有两个共同处。一是调查和审理过程过于含混,以致法理判断难以服众。二是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人们在伸手扶助陌生路人时心生怯意。最近的事件,则是令人震惊的广乐“小悦悦”事件。由此,近段时间以来,舆论讨论的焦点从“遇上路倒病人和车祸伤者该不该扶”,上升为“如何拯救沉沦的道德”。
解铃还需系铃人。道德系于人心,但法律却是托底的力量。至今,我们也不知道在天津许云鹤案和南京彭宇案中,究竟是事实难以判断确认,还是事实不方便公布。含混的结果是阻滞善行,而让恶念有“投机取巧”的可能。
我们不忍再追问,在张聪事件中,伤者宋女士“拽住”张聪是存心还是无意,是本能反应还是有意陷害。宋女士本身也是一场车祸的受害者,且肇事者仍在寻找中。而且我们也不知,她的经济状况如何,保险状况如何,在承担这一意外车祸带来的伤害时,会不会感到吃力。
正因为社会情状如此复杂,我们才不能单纯地以“好坏”论人,也不能单纯地以“善恶”论事非。通俗地说,一码归一码,但“一码”“一码”的事,需要执法者司法者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地来确认,他们做的只是法理之事,但挽回的却是道德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