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时评|新文摘 > 资讯          

云南一前局长刑满恢复公职 上班不见人,工资一直拿

2011-11-07 作者: 上传人:

 

云南一前局长刑满恢复公职

上班不见人,工资一直拿

 

  继网民反映(云南)禄劝县农业局原会计科科长张本发刑满恢复公职后,记者又接到反映,刑满后照吃“皇粮”的,还有禄劝县农业局原局长蒋文学。他非法收取承包商的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刑满后,被安排在禄劝县农业局蔬菜生产办公室工作。

  原局长受贿7.4万元

  有报料称,蒋文学目前在禄劝县农业局下属的蔬菜生产办公室工作。记者致电蔬菜生产办公室,声称“要找原来农业局的蒋局长”。对方说他不在,他经常下乡。

  有关蒋文学的判决书上称,蒋文学在担任农业局局长期间,将钢结构大棚建造工程交由建筑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3次非法收受贿赂7.4万元。

  蒋文学恢复公职的过程与张本发基本相同:“根据本人的申请,2007年11月12日,经农牧局开会研究决定,同意蒋文学在缓刑期间安排临时工作。恳请县人事局(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疑似缺勤,工资照拿

  蒋文学被恢复公职后,被安排在蔬菜生产办公室,但没有职务。办公室的杨书记称,蒋一直在上班,工资也照发。在其办公桌上,什么都没有除了灰尘,甚至椅子上套的保护薄膜都还在。上班时间里,记者见不到蒋文学,工作人员拿来一张署名为“蒋文学”的请假条:“我因身体不舒适,到昆明检查身体,特向领导请假3天。”

  禄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张冬青说,对其缓刑满后安排工作的依据是《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暂行办法》第五条。蒋文学恢复公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已生效。其中规定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他被判缓刑时,法规还没出台。被判缓刑后,他也不再属于公务员身份。这两部法规对他们不适用了,所以没按这两部法规来执行。    据都市时报

留言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快速回复你的内容


回复标题:

回复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老年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27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