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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已完备权力为何仍频频“脱缰”

2011-09-19 作者: 上传人:

“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约束”引发公众热议

  ●现在不少政府部门独揽审批、执法等权力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事情都由他们说了算,因此很难不出现腐败行为

  ●就约束权力的规章制度来说,现在已经很健全了,关键在于没有落实到位,禁而不止

  “权力集中”、“缺乏制约”……此类字眼频繁出现在近年来被曝光的一些腐败案件中。如何约束官员的权力,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9月14日,在大连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2011年新领军者年会上,温家宝总理在开幕致辞中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引发各界对“权力制约”的热议。

  国土官员借权力敛财

  在公众讨论如何制约权力的同时,另一则关于江西、吉林等地国土系统官员收受开发商贿赂的消息,将这场讨论推向高潮。

  据媒体报道,吉林省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陈建设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300多万元。其中,2009年,陈建设分别为松原市一家建设有限公司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绕过“招拍挂”的批地程序,违规拿地4000多平方米和24万平方米。仅此两次,陈建设就分别获得“感谢费”100万元和350万元。

  据了解,陈建设在任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吉林省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松原项目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有个业内人皆知的办事原则:“给我多少钱,我给你多少地。”

  “对不符合原则的事,我们坚决不予办理。”这是陈建设在任职期间常说的一句话。而这个“原则”实际上就是看是否有礼送上。

  而在江西,该省国土资源厅4名在职副厅长中有3人落马,而究其原因,不外乎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土地出让等环节收受贿赂。

  据统计,江西国土系统曾经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有13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而2006年以来,江西全省11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就有4名正副局长、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有29名正副局长被查处。其中,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宏伟、南昌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何学锋等一批手握大权的土地官员均赫然在列。

  “国土干部手里的权力太大了,而权力使用的尺度又太松了,把握不好,就会被权力害了。”江西省国土系统的一名官员在归案后说。

  “现在不少政府部门独揽审批、执法等权力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事情都由他们说了算,因此很难不出现腐败行为。”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权力集中引发“群蛀”现象

  “权力集中产生的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一支笔’问题,由‘一把手’说了算。”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说,“这些年来腐败问题一查一片,一个地区官场整体沦陷现象比较普遍就说明这里面有问题。其中的主要问题是,‘一把手’权力过大,而‘一把手’落马往往带动整个班子的群体腐败。”

  林喆告诉记者,权力集中、权力滥用的影响还表现在用人及提拔干部上,“个别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其工作单位安排自己的亲属。从目前来看,裙带关系在一些单位非常突出”。

  据了解,官员滥用手中的权力提拔干部,已经发展到“买官卖官”的地步。

  河南省郑州市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落马后,纪检部门在他的办公室搜出大量装有现金卡以及官员自荐简历的信封,“简历上一般写着某人在某局(县)任某领导一职,希望推荐提拔某职务”。

  随着“一把手”说了算、“买官卖官”等滥用权力现象的蔓延,一种令人惊叹的腐败现象——地方官场“群蛀”也应运而生。林喆认为,近年来最为典型的“群蛀”案件,莫过于2006年9月湖南郴州爆出的原市委书记李大伦等“群蛀”案,该案涉及几十名官员以及当地政界商界158人。

  “‘群蛀’现象总是发生在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监督制度难以发挥作用。于是,尽管个人品质不好,或有种种腐败迹象;尽管有群众的不断举报,或许多恶性劣迹甚至已成为社会公开的秘密,但问题官员依旧岿然不动,甚至是‘边腐边升’。”林喆说。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认为,从目前的权力生态来看,行政权力集中,对社会生活的干预较深。如果权力不受约束,不仅诱发各种腐败,还有可能侵犯公众的权利。

  2010年3月23日,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土地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公共工程建设、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增多,少数中央企业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

  约束权力需强化监督

  如何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

  “就约束权力的规章制度来说,现在已经很健全了,关键在于没有落实到位,禁而不止。”林喆说,以公款吃喝为例,中央早有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但各种奢侈接待的消息仍不时被曝光;就官员回避制度来说,也已有完善的制度规范,但就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案来看,这一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王敬波也认为,我国的权力监督体系比较完备,包括人大监督、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司法监督及社会监督。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这些权力监督没有落到实处,很难监督到具体的行政行为。

  “要有效制约权力,需要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作用。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来说,应该充分发挥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职能;在行政机关上级监督方面,应修改行政复议法,保证上级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王敬波说,此外,还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社会监督是最广泛、最深入的监督形式,要让公众参与决策,通过民主决策来预防腐败。

  林喆认为,加强民主是制约权力、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状况的唯一途径。

  “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应该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参与,让每个成员都能发出声音,这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林喆说,在政策、决议出台后,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还必须认真实施,对政策、决议负责,同时互相监督。“权力不能过于集中,也不能过于分散,制约权力的目标是让涉及权力的每个人都承担责任,都能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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