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再次把反腐倡廉工作提到了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并且将反腐倡廉工作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她分析,腐败现象存在的终极原因,一是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且失去制约,二是私有制和私有观念的存在。这两大历史条件的存在,导致反腐败是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同时,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腐败又带有特定时期的特点,“比如,改革开放以来,每当改革深入到某一领域,而该领域改革不到位、监管跟不上,该领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高发领域,从当年的价格双轨制倒卖批文,到海关走私,再到高速公路、土地征用等领域发生的案件,都显示出腐败现象呈阶梯状在不同领域集中爆发,说明现阶段腐败的发生和反腐败都是有规律可循的。”
“目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权力干预各种工程项目的事情并非罕见,许迈永等人的教训足以引起我们对市场经济中滥用行政权力的反思。”高新民分析,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加上失去制约的权力,不腐败就要靠人的素质、思想觉悟支撑了,“很多事实证明,这很难靠得住”。
正因如此,我们党从来都对惩处腐败分子毫不留情。从刘青山、张子善,到成克杰、胡长清、陈良宇、郑筱萸,一批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因为腐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广大党员干部一次次敲响了警钟。
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谆谆告诫。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如何让权力得到更多人的监督?2010年11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都要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工作。
而在此之前,河北省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探索,从2009年开始,举全省之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围绕权力运行前、中、后三个关键环节,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2010年,河北省又全面开展了国企、高校、公共企事业单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目前,全省权力监控机制建设的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改进干部作风、规范权力行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切实有效作用。”河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臧胜业告诉记者。
高新民认为,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需要建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属于更为复杂的领导体制的改革。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这是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关键一环。”她说,“权力制约有多种途径:一是改善权力结构,防止某一权力过大而失去制约,导致监督不足;二是以权利制约权力,比如,群众参与决策的权利,知情权、选举权等权利的实现,都有助于防止滥用权力,这属于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三是以道德制约权力,即党内、全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形成制约权力的内在力量。”
“讲话十分重视集体决策和权力监督的反腐意义。集体决策的核心是权力的监督与制约。讲话不仅强调权力的人民性,解决决策权力的价值性问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宗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而且强调权力的规范性,解决决策权力的程序性问题,要求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而权力监督问题说到底要靠自律和他律的统一,既要依靠德治,做到自重讲党性、自省自警重品行、自励作表率,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又要依靠法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分析认为,“可以期待,随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党内民主制度等一系列监督约束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权力之间将形成更加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
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意味着要用科学化的视角去看待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用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加强党的建设,以反腐倡廉工作中发现的客观规律为指导,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更加有效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正是党多年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摸索得出的规律。
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7月23日,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在潜逃12年之后,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充分表明了我国对打击犯罪分子锲而不舍的决心,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发生于2000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因其涉案金额之巨,办案时间之长,规模之大,案件涉及面之广,实属罕见,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在内的一批高官因腐败而落马。
“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七一”讲话的这一论断,充分显示出党惩治贪污腐败分子的坚强决心。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在对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后,已于当日上午被执行死刑。许、姜二人在落马前,均敛财超亿元,其贪婪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事实上,一些贪官也曾经为党和国家作出过一定的贡献;许多贪官在审判庭上接受审判时,都喜欢提及自己当政期间的诸多功劳。但是功不能抵过,正如著名的“塔西佗陷阱”所言——“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的得罪人民”。因为腐败从根本上来说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他们对腐败的危害最有切肤之痛,他们对以权谋私的贪污腐败分子最恨之入骨。如果放任腐败现象滋生蔓延,那么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失去基础,人民自然不会拥护和支持党。
9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反对腐败,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因此,“七一”讲话强调,“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败,很难毕其功于一役。让我们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编 者
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必然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今年夏天,“‘三公’经费公开”成为最热门的词汇之一。截至7月25日,已有84个中央部门陆续向社会公开了2010年度“三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占总数的85%以上。虽然社会上对已经公开部门的少数情况还有质疑、呼吁尚未公开的部门尽快公开,但绝大多数公众对中央部门在短短几个月内陆续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这一举动表示认可,认为这是政务公开迈出的重要步伐,其初衷是为了让社会和人民来监督公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有利于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发生。
“从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我们深刻认识到,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党的事情,关键在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中组部党建研究所所长高永中认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个系统工程,反腐倡廉建设是这一系统工程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反腐倡廉建设抓好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就有了重要保障;反腐败斗争抓实了,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能进一步提高,党的先进性就能进一步保持和发展。”
在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看来,所谓党的建设科学化,通俗地讲,是指按照符合党自身运作的客观规律办事的过程。“政党政治最深层次的规律就是失去人心任何政党都不能生存,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所遵循的最根本的规律。腐败腐蚀,会使党失去人心。所以,党的建设科学化必然包含有反腐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