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 ●不符合国家政策、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的地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一律予以废止 ●继续在试点外进行建设用地置换和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 (记者夏珺)国土资源部今天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要求于5月30日前完成清理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清理检查、严肃处理纠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清理检查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严肃纠正规范;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深入研究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推进改革创新。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国土资源全国“一张图”动态监管。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介绍,首先是对增减挂钩试点开展清理检查。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总结规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 其次是对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进行清理检查。对各地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危房改造和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置换、调整使用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政策、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的地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对继续在试点外进行建设用地置换和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 第三是对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对涉及建设用地整治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土地留用分配、使用和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同时,认真总结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研究制定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办法和措施。 根据了解,清理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一是自查清理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查清理,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上图入库,纳入“一张图”管理。二是检查纠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整改的政策意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纠正整改。三是抽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对自查清理和纠正整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下达挂钩周转指标,暂停土地征收和农转用审批。国土资源部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