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10月14日
重庆检察官披露
警界高官堕落轨迹
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陈洪刚因犯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人民币,追缴赃款326万余元及不明来源财产584万余元。一个官至副厅级的警界高官何以沦落为阶下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检察官近日披露了陈洪刚的堕落轨迹。
古董不分真假一一笑纳
陈洪刚爱好收藏,时常向身边的人夸耀自己对古董名画、名贵手表的鉴赏水平。有些人于是投其所好,向其行贿。重庆某古玩店业主谢某就是其中之一,从2000年至2008年,其共送给陈洪刚青花瓷、古代铜镜、玉手镯等珍贵物品12件。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少行贿人发现陈洪刚对古董并无见地,甚至到了真假不分的地步,于是以假冒的古董向陈洪刚行贿,而陈洪刚不问出处,一一笑纳。事后经检察机关查证,行贿人谢某送给陈洪刚的蓝色鸳鸯状瓷瓶,价值仅为100元;东洋军刀一把,价值200元。这些廉价的赝品,陈洪刚全当珍贵古董收下。
庇护“黑老大”坐大成势
据调查,陈洪刚先后6次利用过年、乔迁新居等名义共收受邦德公司负责人岳村人民币3.2万元,以及价值2.6万元的貂绒大衣。
从2001年至2003年,在陈洪刚的提携下,岳村由一名普通民警,迅速擢升为南岸区公安分局鸡冠石派出所副所长、南岸区公安分局南滨路派出所所长。以至于后来岳村辞掉公职,纠集手下形成黑社会性质团伙。
陈洪刚对岳村庇护有加,对其团伙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包庇纵容,致使该团伙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躲过警方的打击,坐大成势。
移花接木隐匿巨额财产
陈洪刚拥有1600多万元的资产。除了受贿外,其敛财方式的多样化也令人触目惊心。
陈洪刚热衷于炒房,利用职权先后从多个地产公司老板那里获得购房的特别优惠,最高优惠一次多达几十万元。因此,陈洪刚以及家人名下的房产遍布重庆、海南、广西等地,洋房、公寓、写字楼、门面应有尽有。陈洪刚还不惜违规违纪以投资的名义与他人做生意,做股权投资,开饮食店、珠宝店、福彩投注站等,获利不菲。
为了藏匿财产,陈洪刚甚至还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把戏,将多处房产置于他人名下。到了后来,觉得把巨额财产置于他人名下,日后还可能产生麻烦,陈洪刚甚至在2001年先后伪造了两个居民身份证用来转移隐匿财产。
“陈洪海”、“王洪江”,这两个陈洪刚伪造身份证时使用的名字,表面看起来都包括一个陈洪刚的“洪”字,可实际上,这两个名字对于陈洪刚来说却有着特殊的含义。原来,陈洪刚是一个比较迷信的人,时常拜问风水大师、请法师做法事。大师曾告诉他,最好把钱存在带有水的名字之下。于是,陈洪刚便编造了两个以“水”作为偏旁的名字,指望能给自己的仕途带来好运。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大师指点方法并没有使陈洪刚官运亨通,反而为陈洪刚增加了一项伪造居民身份证的罪名。案发后,连陈洪刚也自嘲道:“我千算万算,却未能算得了自己也会有变成阶下囚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