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汉雄风的博客
52岁的叶志翔落马前官至浙江省衢州市市委常委,享受正厅级待遇,同时还是全国最大的氟化工生产基地掌门人,巨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官、商双重身份,使叶志翔在政坛和商场左右逢源,成为别有所图者竞相追逐的目标。但这一切在2009年8月26日戛然而止,那天叶志翔因涉嫌受贿罪被浙江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被捕。近日,叶志翔及其妻子黄巨英被温州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9年间,叶志翔在担任衢州市委常委,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40余万元、港币7万元,其中黄巨英(叶的妻子)参与共同受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8.9万余元。案发后,叶志翔、黄巨英退出赃款、赃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5万余元、港币7.8万余元。
作为巨化集团董事长,正厅级市委常委,叶志翔每年的收入有二三十万元,“家里并不缺钱”。可他为何还是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以“人情往来”为遮羞布,采取“妻子收钱,丈夫办事”的固定模式,各式贿赂来者不拒,但只收“自己圈里人的钱”,走上了非法敛财的道路呢?
叶志翔说:“我担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后,与一些较为成功的浙商交流中,心理很不平衡,想想自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加上在上市公司担任过总经理,积累了现代型企业运作的经验,开阔了国际视野,与他们比我的优势更多、付出更大,但与得到的确实不成比例。”叶志翔坦言,他一直怀着“借巨化集团公司这个舞台走上从政之路”的想法,但一直未能如愿,“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状况变差,仕途无望加上心理失衡,逐渐放松对了自己的要求,慢慢开始随波逐流,走上受贿犯罪的歧途。”
原来,红顶商人叶志翔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他无止境的贪欲与权欲惹得祸,都是有个“贪内助”老婆在背后推波助澜的结果,都是因没当上大官仕途无望心理失衡想以金钱弥补的结果。
人心不足蛇吞象。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的叶志翔,父母含辛茹苦供他念完大学后顺利参加了工作,通过自身的努力,并得到组织的培养与领导的器重,一步步从车间副主任、主任、开发科科长、总工程师,又走上了重要领导岗位——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还被任命为衢州市市委常委,享受正厅级待遇。他每年有二三十万元的收入,钱已经够用了。按理说,叶志翔和他的妻子都应该知足了,应该倍加珍惜手中的权力,应该带头廉洁自律,应该懂得感恩组织,懂得回报社会,始终全心全意为企业职工服好务。
然而,随着地位的上升,叶志翔再不想过清苦的日子,一看到别的老板很有钱很风光,他自己心理就失衡了。他本想通过“借巨化集团公司这个舞台走上从政之路”,当上市长、市委书记、省长、省委书记之类的大官,可忙碌了大半辈子——已经50多岁的人了,结果只弄个“干常委”、“闲常委”,而仍在为企业“卖命”。这对官隐特别大的叶志翔来说,无疑是心凉透了,失望极了。用什么办法来弥补呢?当然得动用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了。只有这样,他心里才好受一些,才能得到满足,才不愧为红顶商人。
每个大贪官的背后都有一个“贪内助”老婆,叶志翔自然也不例外。他借口说当年他家穷,比较富裕的黄巨英却不嫌弃他而嫁给了他,后来为了配合他的工作,又自愿从效益好的单位调到差的单位。叶志翔觉得很对不起老婆,他也从没在外面乱搞过女人,只有通过金钱来弥补妻子愧疚。因此,才有了“妻子收钱,丈夫办事”受贿模式。按理说,妻子应该规劝丈夫的行为,咋能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呢?由此可见,他的这个老婆很贪婪,并不是一个好妻子。他俩是“城隍庙的瓜锤——一对儿”,完全臭味相投。在一定程度上,“贪内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另外,叶志翔要么在公司任职,要么到市委去上班,也只能在一处领取工资,可他为什么能成为红顶商人官商都兼得了呢?公务员法不是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到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衢州市市委为什么明知故犯给叶志翔戴顶市委常委的帽子呢?难道这背后隐藏着什么交易?再说,政企分开这么多年了,叶志翔为啥还享受正厅级待遇呢?
据说,叶志翔曾在巨化集团公司干部大会上要大家会算4本账:政治账——党员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进去就没有权服务了;经济账——一年至少几十万元工资,为六七万元被抓真不值得;家庭账——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解散了;感情账——不要和私营老板感情太深,称兄道弟的,进去了谁也不理你了!此时看来,似乎一语成谶,真是莫大的讽刺!(文/秦汉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