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01日
湖北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文化强省战略目标,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召开全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
一、广泛参与、协同共振,谱写文化建设的“交响曲”。坚持跳出文化看文化、放眼全局抓文化、注重统筹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推进文化建设的良好格局。一是在战略谋划中凝聚共识。省委九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省委常委会将加强文化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环节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文件,召开专门会议,省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提出了未来五年全省文化建设的指导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通过谋划部署、组织动员,有效地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在整体联动中形成合力。把文化发展状况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和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推动文化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省级领导、市州党委书记、省直相关部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四个层面,广泛开展“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题调研,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共计1200余人参与,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精心组织“5+10+x”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即省委省政府举办5场大型报告会、省直各部门举办10场高层论坛、所有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开展若干各具特色的讨论活动,形成了领导带头、部门配合、密切协作的大合唱。三是在共建共享中兴起热潮。坚持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2009年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0610个,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1253个,建设农家书屋6000多家,开展各类文化展演近万次。举办“文化惠民、免费看戏”活动,10多个文艺院团共演出103场,直接惠及群众10万人次,有力激发了人民群众关注文化发展的热情。
二、工程推动、项目运作,激活文化发展的“加速器”。坚持创新载体、虚功实做,以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品牌建设为着力点,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体系。提出了全面推进“八大工程”、重点实施“五个一批”、努力建设文化强省的文化建设任务和目标,即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工程、思想道德建设工程、舆论传播工程、文艺精品打造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工程、文化人才建设工程;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竞争力强、带动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赢得市场认同的文化品牌和精品力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集成发展的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力争到“十二五”末把湖北建设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人才荟萃、文化实力雄厚的文化强省。整个工程体系既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也作出了便于操作的具体规定;既提出了长远目标,也明确了实现目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了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兼备的文化强省战略实施路径。二是培育优势突出的项目集群。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着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动漫等重点产业。支持和引导依托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项目,逐步形成了“一县一品”的文化建设格局。坚持标准、突出特色,建设了楚天传媒和181创意产业园、中国光谷创意产业园、江通动画产业园等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三是打造彰显影响的品牌方阵。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撰写理论文章,以“楚天舒”笔名在主流媒体发表,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理论宣传品牌;大力发展新闻出版业,形成了以《楚天都市报》、《知音》、《特别关注》等10份发行量过百万的报刊为代表的报刊出版品牌;不断创新广电节目的内容形式,形成了以“垄上行”、“春满楚天”等为代表的广播电视栏目品牌;依托历史文化资源,搭建文化节会平台,形成了以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等为代表的文化节庆品牌。
三、完善配套、强化保障,筑牢文化腾飞的“奠基石”。坚持党委政府推动、多种手段并用的原则,用硬措施提升软实力,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加大投入支持发展。制定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基本保障标准,确保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文化活动所需经费。省财政大幅增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二是完善政策促进发展。在税收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有关税收和扶持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新创办的文化企业,在登记注册3年内返还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在社会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文化事业转企改制单位的社会保障政策,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融资方面,降低准入门槛,引导、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积极开展文化领域的招商引资,扶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在土地城建方面,规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政府划拨方式提供,文化园区用地按优惠方式提供,政府在返还土地收益、减免建设规费、税收、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捐助政策方面,建立了社会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项目库和资金专户,完善和落实各类企业对宣传文化事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在物价方面,规定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消耗的水、电、气,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费价格标准。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发展。整体谋划省直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充实省直宣传系统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湖北省宣传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暨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精心做好宣传系统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工作,营造了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