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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民意标签不能想贴就贴

2009-10-09 作者: 上传人: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社评

    挂羊头卖狗肉的征求民意,到头来还是“唯专家论”、“唯长官意志论”、“唯部门利益论”。所谓的程序合法,不过是利用民意,来为自己设计的程序走过场而已。

    民意,现在越来越“被尊重”,这无疑是个好现象。举凡听证会、干部选拔公示、部门立法,以及各种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攸关的税费改革、规章制度更替等,都有一个征求民意的程序环节。现实中,网络上,大有一种民意汹涌的感觉,看起来民意似乎在现代决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一些征求民意的程序设计中,民意经常变成了一个招牌,一个幌子,借以掩饰某些人、某个部门的目的。比如河南省某县在2008年选拔正科级干部和县局级干部任用中,所“公开”选拔的乡镇长,大多是干部子女和县里两大房地产老板的亲戚。面对网友的质疑,有关方面回应说:公选符合程序,难道官员之后就不能当选吗?又如在前不久的洛阳水价改革调整听证会上,参会的18名听证代表中,17名代表表示同意水价调整,只有1人提出最好不要提价,有网友戏称洛阳水价“被听证”了。17名代表的一面倒,使得这场听证会公正性备受质疑,其中民意“被代表”成为焦点;再如在网瘾的界定上,一刀切地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是网瘾,在对44个汉字的“动刀整形”上,尽管网友大多持反对意见,但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还说,赞成调整字形的占67%,反对的只有6%……

    我们看到,在这些打着民意招牌的程序中,虽然都有征求民意的环节,但民意又悄悄退隐,有的是被假冒,有的是被疏忽,有的是被歪曲。挂羊头卖狗肉的征求民意,到头来还是“唯专家论”、“唯长官意志论”、“唯部门利益论”。因而,所谓的程序合法,不过是利用民意,来为自己设计的程序走过场而已。而程序一旦披上了“合法外衣”后,听证会便堂而皇之地异化成了涨价会,公选的乡镇长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官员私自钦定的官二代,至于网瘾的界定和汉字的调整,恐怕到时也都是专家、部门说了算,民意哪怕再反对,但那只是程序需要,是装点门面的,在最后决策时是起不了作用的。

    民意被有些人当成儿戏,无疑是对民意的最大灼伤。民意虽然代表着草根声音,但其中不乏真知灼见。现代社会,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和信息渠道的畅通,公民已经具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在诸多公共政策领域完全可以为施政者提供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一些网络问政渐被官方采纳即是明证。而且由于很多征求民意的政策规定都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只有身为当事者,才最清楚自己的利益需求。像资源产品的价格改革,只有寻常百姓才最能体会水、电等提价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忽视他们的意见,只偏听专家的坐而论道,这样的价改很难取信于民。

    要想民意不被假冒,一方面要让民意传输的渠道畅顺起来,减少中间环节,把民意前移至程序的制定环节,而不是自己设计好了程序,再假借民意走走过场;另一方面要让民意咨询制度化,建立吸纳民意的有效机制,即使有些民意目前无法采纳,也要向公众作出解释。尊重民意,才能换来民众信任,才能减少改革过程中的“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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