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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因犯受贿罪获刑11年

2009-10-09 作者: 上传人:

来源:浙江在线

    “啪——”法槌敲下,白同平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她知道,从这一刻起,自己将彻底挥别“教书育人”的生涯,失去别人曾对一个教授该有的尊敬,在冰冷的铁窗里开始今后的生活。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白同平做出宣判,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印象中很好,很慈祥的一个老师啊!我读书的时候,学校的党委书记哎!”这是曾就读于浙江理工大学的一个学生作出的评价。他说,至今为止,学校许多师生都难以相信这个事实。

    据了解,现年63岁的白同平(女)1996年1月起担任原浙江丝绸工学院(现浙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到2006年这十年间,白同平一直担任该校党委书记一职。据检察机关指控,白同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工程设计业务以及浙江工程学院设计研究所企业性质证明中,为浙江工程学院设计研究所原所长沈丁谋取利益,先后四次以少付装修材料款、接受商品房首期付款等形式,由本人或者通过其子收受沈丁送的人民币66万余元、欧元1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的钻戒一枚。

    此外,白同平利用职务便利还为相关建设工程采购业务单位提供帮助,通过其丈夫或儿子收受业务经办人贿赂款7万余元。案发后,白同平已退清全部赃款。

    据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统计,近三年来,杭州下沙高教园区14所高校中有9所发案,共查处13个贪污受贿犯罪案件,14名高校干部落马,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7人。西湖区检察院的统计数据也表明,2005年以来,该院共查处辖区内高校反腐大要案17起,17名高校干部受惩处。

    检察机关认为,此案集中了近年来高校腐败案的所有特征,也是目前高校缺乏有效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情况下必然要出现的。(林轶洁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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