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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在“最大限度”中增强社会凝聚力

2011-03-25 作者: 上传人:

  “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要求。

  在民生、幸福、稳定成为“十二五”热词的语境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从社会活力、和谐稳定的战略高度审视社会管理,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理论的丰富深化,也是对我们党新时期群众工作的一大创新。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这一时期的突出特征在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价值理念已经或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随着城乡、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群众利益诉求呈现差异化、多样化的特征,利益矛盾日渐突出;随着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随着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使得形成社会共识的难度加大。如何主动适应这种深刻变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时代命题。

  一些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国民收入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提升的时期,往往是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人们心理容易失衡的时期。在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避免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我们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社会凝聚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它不仅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实现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也是我国现代化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增强社会凝聚力的主体。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的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今天,面对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诉求和多元思想文化,通过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就能够不断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程度地增强社会凝聚力。

  握指成拳,众志成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让群众收入更多一些,安全感更强一些,幸福指数更高一些,就能够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中国的现代化事业积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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