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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势力撑腰?阜阳白宫事件所涉书记卖官续:买官者仍在任

2009-07-29 作者: 上传人:

来源:现代快报

  “‘白宫’举报人李国福之死,葬送了‘白宫书记’张治安的政治前途。”在阜阳,无论官方,还是坊间,甚至李国福的亲属,几乎一致地这么认为。

  “白宫书记”是坊间送给阜阳市颍泉区委原书记张治安的“美名”,因其当政期间兴建的豪华办公楼酷似白宫。

  2007年8月26日,多次到北京举报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的李国福刚返回阜阳就被颍泉区检察院的人带走,一同被带走的,还有开车去接他的女婿张俊豪和同车的其妻子袁爱平。袁爱平在关了34天后,被释放改为监视居住,而李国福和张俊豪则被逮捕。

  生于1948年的李国福是张治安的下属,曾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国福患有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压及多种并发症,左目失明多年。被检察院关押近4个月后,右目失明。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但遭拒绝。

  2008年1月11日,李国福被转移到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接受治疗。可就在治疗期间,意外发生了。3月13日凌晨4时55分,李国福在监狱医院内突然死亡。次日,阜阳市检察院作出鉴定,结论为李国福属于自缢身亡。

  但亲属不接受李国福自杀的结论,“因为再过几个小时,新的代理律师即将会见他。”李国福之子李登辉说,由于对先前的代理律师产生不信任,他们一家人研究后决定更换代理律师。3月11日,新的代理律师获准3月13日上午会见李国福。“可偏偏这时,父亲突然死亡,也太蹊跷了。”李登辉说。

  李国福死亡的当天下午,李登辉无意中从检察官手中抢到了一封李国福写给张治安的亲笔信,写信日期为2007年12月16日。信中,李国福说,“我错了一回没听你的话,我悔恨不已,彻夜难眠”“请你原谅我一回”“你放过他们吧,我做的事情他们都不知道”“请你原谅,高抬贵手,放我一马,网开一面,我没齿难忘,终生报答”“我对不起你,但是有一条我无论什么时候决不会反对你,就是现在我死了,我也没有任何理由埋怨你”。信的末尾,李国福说,“我保证,我如实交代我所犯的错误和领导提出的各种问题,一定痛改前非,跟上你,听你的话,争取你的宽大处理,我来世报答,无怨无悔。全家人叩拜谢你了,代罪人李国福”(以上为原文)。

  尽管在这封信中提到了死,但李登辉认为,这封信是李国福为了向张治安表忠心,并非真的想死。

  李国福的亲属直接将李国福之死归咎于张治安的迫害,“一定是他暗中指使人干的。”李登辉说。

  尽管对张治安仇恨有加,但李国福的亲属此时并不想把事情扩大化,甚至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因为“张治安家族势力太强大了,我们的子孙还要在这里生活。”

  李国福的死显然也惊动了张治安。担心其报复陷害行为败露,张治安本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与李国福的亲属谈判。李国福的亲属提出的最低要求是,恢复李国福的名誉,适当予以经济补偿,并释放受牵连的其女婿张俊豪。

  “谈判桌上,张治安答应了,但事后并没有兑现,相反还加紧了对张俊豪的迫害,指示司法机关要从重判处张俊豪。”张俊豪的哥哥说。

  被逼到绝路上的李国福的亲属,不得不走上最后的一条路——四处投诉举报张治安。

  一个多月后,中国青年报率先报道了此事,立即引起了安徽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安徽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阜阳调查。

  2008年6月5日,张治安被安徽省联合调查组带走,同年7月31日,张治安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逮捕,同时被逮捕的还有颍泉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成。

  2008年7月14日,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侦查。芜湖市检察院侦结后认为,张治安身为阜阳市颍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实施报复陷害,汪成与张治安共谋,滥用检察权、假公济私,违背事实和法律,违法办案,两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导致举报人李国福自杀死亡,犯罪情节严重。

  “张治安报复心太强了。李国福死后,很多人曾提醒他,不要再搞了,应尽快终止此案,妥善处理好。”7月16日,阜阳市政府系统一位干部和记者谈到此事时感叹道,“但他独断专行惯了,根本听不进去,否则也不会到锒铛入狱这一步。”

  区委书记写举报信自己查处

  张治安的落网,使得案件的一些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芜湖市检察院今年6月25日的起诉书显示,张治安报复陷害举报人李国福及其亲属的手段,可以说是花样百出到了极致。

  2007年8月,张治安收到阜阳市人民政府秘书肖华截留的一封关于其受贿、卖官、违法乱纪的举报信。根据信中内容,张治安分析判定举报人就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其后,张治安要求时任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加大查处李国福案件的力度。

  同年8月20日,在得知李国福案进展不大后,张治安严厉斥责检察长汪成,并以撤免其检察长职务、卡其单位经费相威胁,要求汪成每天汇报李案查处情况。

  次日,汪成向张治安汇报李案查处情况时,张治安向汪成出示了一封举报信,并告诉汪成,李国福就是举报自己的人。

  8月22日,张治安搜集、摘抄举报李国福和其他人民来信,编造名为《特大举报!!!》的举报信,安排区委工作人员将举报信邮寄给阜阳市、颍泉区的司法、党政机关负责人。

  为了确保自己能签批查处,张治安还安排给自己邮寄一份。

  8月23日,张治安安排曾与李国福共事过的颍泉区农科委主任王春献、区文化局局长宫光明编造李国福经济问题的材料。

  8月24日,张治安将《特大举报!!!》信中有关李国福所谓“雇凶杀人”的材料交由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局长万传红查处。

  张治安还安排颍泉区纪委书记赵学民调查李国福在伍明镇机构改革中有无受贿问题,安排颍泉区人事局副局长徐旭等人调查李国福子女违规就业问题。

  乌纱帽掌握在张治安手中的颍泉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成坚决贯彻了张治安的指示,数次召开会议,以绝对的权力压制了不同意见,最终达到立案目的,对李国福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立案。

  8月26日,颍泉区检察院抓获李国福,随后将其批捕。

  11月下旬,张治安将颍泉区人事局调查的李国福子女违规就业的材料交给汪成,指令汪成单独提讯李国福,要求李国福说出幕后举报人,并要求李国福不再举报张治安,否则将清退李国福子女的工作。

  汪成在执行完张治安的指令后,还建议张治安责令公安机关查处李国福伪造公文、印章问题,以实现对李国福重判的目的。

  颍泉区公安分局迫于张治安的压力,于2008年1月7日对李国福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侦查,并于1月18日“成功”侦结,并移送颍泉区人民检察院。

  在检察委员会上,汪成再次压制了承办人和其他检委会委员的不同意见。3月4日,颍泉区检察院以李国福构成贪污罪、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为由,向颍泉区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李国福突然死亡,2008年4月8日,颍泉区法院裁定对李国福案件终止审理。

  张治安迫害李国福的同时,对李国福的亲属也没有放过。

  2007年8月26日,张治安、汪成商定,不能放走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要求纪委对两人报批“双规”,但阜阳市纪委未予批准。张治安得知此消息非常恼火,指责纪委书记赵学民办事不力,又安排汪成给公安分局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袁、张二人以所谓帮助毁灭证据罪和窝藏罪进行查处。

  2008年1月30日,颍泉区检察院以张俊豪犯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赃罪,以袁爱平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

  直到张治安被逮捕后,袁、张二人的案件才先后得以纠正。

  “白宫书记”买官后大肆卖官

  张治安的乌纱帽来得也不干净。


  2003年,原阜阳市颍上县委书记张华琪案发,首次暴露出张治安的行贿买官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10月,时任谢桥镇书记的张治安送给张华琪10万元,并向张华琪提出职务升迁的要求。之后,在张华琪主持的颍上县委常委会议上决定,上报张治安为颍上县副县长候选人。

  1997年11月,张治安顺利当上颍上县副县长。1998年初,张治安被调任阜阳市颍泉区代区长。2004年,张华琪案审判时,张治安已是颍泉区委书记了。在庭审最后一天的中午,法庭收到张治安的申辩书,他称自己属于被索贿。据参加庭审的一名记者回忆说,张华琪当庭大喊:你们问问我的前任,或者我的后任,在颍上县,谁敢向他们张家索贿啊?

  行贿并没有影响到张治安的官运,相反使张治安更加胆大。当上颍泉区委书记后,他大肆受贿卖官,把当初的投入以数倍收益收回。公诉机关查明:

  2002年至2003年,张治安接受颍泉区国土分局副局长周文礼的请托,为周文礼担任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泉分局局长一职提供帮助,并于2002年上半年、2003年春节,在其办公室分别收受周文礼2万元和1万元;

  2003年上半年,张治安在家中收受李炯4万元后,帮李炯当上了颍泉区副区长;

  2003年初,张治安在办公室收受颍泉区委办公室主任孙亚3万元后,帮孙亚坐到了区委常委的位子;

  2003年至2006年,张治安接受王飞请托,为王飞继续留任闻集镇党委书记一职提供帮助,并于2003年上半年、2006年初,分别收受王飞各1万元;

  2003年5月,张治安收受张少鸿1万元后,帮张少鸿当上了颍泉区财政局副局长;

  2003年下半年,张治安收受宁国梁2万元后,帮宁国梁当上了颍泉区财政局局长;

  2003年底,张治安收受张明珍1万元后,帮张明珍当上了颍泉区卫生局局长;

  2006年,张治安两次在办公室收受张文生1.6万元后,帮张文生当上了颍泉区行流镇党委书记;

  2006年春节前,张治安收受颍泉区副区长史云龙2万元后,将史云龙提拔为区委常委;

  2006年春节前,张治安收受王景堂1万元后,帮王景堂当上了颍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06年春节前,张治安收受赵玲1万元后,帮赵玲当上了颍泉区政协副主席;

  2006年底和2007年春节,张治安在办公室两次收受陈砚共1.2万元后,让陈砚担任了颍泉区总工会主席。

  令人吃惊的是,上述行贿过张治安的官员,在张治安落马后,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快报记者在阜阳调查数日发现,他们目前均继续坐在各自官位上行使着职权。

  张治安不仅卖官,还插手重大工程项目和企业负责人的任职。

  仅王家山一人,张治安就先后3次索贿110万元。王家山是张治安的同村老乡,两人是哥儿们关系,正是收受了王家山的巨额贿赂后,王家山得以承揽了阜阳“白宫”、皖西北商贸城、生态园等颍泉区的重大工程项目。在皖西北商贸城项目建设中,张治安完全信赖王家山,逐渐疏远了“昔日功臣”李国福,致使两人反目成仇。

  张治安还收受阜阳市国安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士杰40万元,为其在皖西北商贸城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颍上县第二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家付26万元,王家付成功承建张庄学校教学楼工程和谢桥镇影剧院工程;收受颍上县天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兰草23.5万元,为其承建工程提供帮助;收受阜阳市环球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潘政祥30万元,为其外滩国际城项目拆迁提供帮助;收受阜阳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春风30万元,为其皖西北商贸城项目提供帮助;收受阜阳市南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国伦10万元,为其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帮助。

  张治安还收受闫涛25万元,帮助闫涛当上阜阳冠颍食品厂厂长、阜阳饭店总经理。

  帮人解决工作,也成了张治安的谋财之道。1999年,张治安接受谢超一请托,将谢超一之子安排到颍泉区公安分局工作。2000年春节,张治安收受谢超一1万美元。2005年下半年,张治安接受周庆祥为战友之子安排工作的请托,承诺予以帮忙,收受周庆祥2万元。

  芜湖市检察院查明,张治安于1994年至2007年间,先后收受或索贿52次,收受王家山、周文礼、李炯等30人贿赂共计351.7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白宫书记”被取保候审遭质疑

  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侦查起诉可谓一波三折。在检方侦查期间,曾延长审查起诉期三次,被退回补充侦查三次。最初,该案由芜湖市检察院侦查,由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后因案情重大复杂,今年3月2日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继续侦查。今年5月26日,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起诉。

  上月25日,芜湖市检察院正式起诉“白宫书记”张治安,但作为受害人李国福的亲属并没有第一时间拿到起诉书,“我们是从网上看到的消息,只有简短的几百个字。”李国福的儿子李登辉说,“7月3日,我和代理律师赶到芜湖,一番周折后才拿到起诉书。”

  李登辉回阜阳后,另一受害人张俊豪接到了芜湖市中级法院的电话,通知其去拿起诉书。

  逐字逐句地看完起诉书后,李国福的亲属立即对起诉书内容提出了强烈质疑。

  起诉书首页显示,2008年7月31日,张治安因涉嫌报复陷害罪经芜湖市检察院决定逮捕,2009年3月13日,由芜湖市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5月27日,因涉嫌受贿罪经芜湖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而起诉书第二页写道,“本院又发现张治安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于2009年3月2日对其受贿犯罪事实继续侦查。”

  李登辉告诉记者,今年3月中旬,他曾听许多人说过张治安回来了,并在阜阳商贸城等多个地方出现。“我开始不信,说的人多了,我将信将疑,跑到安徽省检察院反映,当时接待我的检察官肯定地告诉我这不可能,让我不要相信谣言。”

  7月3日,看到起诉书上所写的张治安曾被取保候审,李登辉确信坊间传的不是谣言。“虽然我没有看到张治安,但有一点毫无疑问,他的确出来了。”李登辉质疑道,“在受贿侦查期间,张治安为什么会被取保候审?是什么原因被取保的?这种情境下取保候审是否给了他充足的时间去串供?”

  起诉书说,案发后,张治安的亲友代其退出了全部受贿赃款。对此,李登辉质疑道,“其亲友是如何得知张治安受贿的对象、次数和数目的?除了个别大额索贿是由其亲友保管外,更多的是张治安在办公室等地秘密收取的,一般不会有更多的人知道。”

  起诉书在罪行认定上,让李登辉也有些不解,“起诉书明明写着,张治安向王家山索贿110万元,但最后为何只以受贿罪却没有以索贿罪去起诉?”

  李国福的亲属还对这份起诉书能否让张治安报复陷害罪成立表示担忧。

  起诉书说,张治安分析认为举报人是李国福,遂产生报复李国福的念头,其后,要求时任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加大查处李国福案件的力度。

  对起诉书上的这句话,李登辉表示不解,“难道在此之前,我父亲已被颍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了吗?他到底是因为什么问题被调查的?如果该事实存在,那张治安并不是我父亲案的始作俑者,所谓的打击报复的主观性将大打折扣。”

  起诉书还称,“经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调卷审查认为,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国福涉嫌贪污94.3万元、受贿11.15万元以及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除了受贿5.9万元可以认定外,其他均不能认定。”

  李登辉难以接受检察机关这一认定,“不经过实际调查,怎么能仅仅依据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卷宗来认定我父亲5.9万元的受贿事实呢?如果该事实成立,那就意味着张治安并非打击报复,而是我父亲确有犯罪行为,他的报复陷害罪将不成立,而是依法办案,检察机关实际上是在为张治安开脱罪名。”

  受害人亲属的这些质疑,等到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治安、汪成时,可能才有答案,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快报记者 刘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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