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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全耀:晒晒受贿2亿判死缓贪官的爸爸

2009-07-17 作者: 上传人:

     

      7月15日9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陈同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贿金额近2亿元人民币,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检举他人犯罪线索,故从轻判处死缓。为什么本该死罪从轻判缓,此时秦全耀最想知道陈同海的爸爸是谁? 

      现年61岁的陈同海出身革命世家,父亲陈伟达为中共上海老一辈领导人之一。 
  
    陈伟达(1916—1990),江苏灌云(今响水)人。1933年考入上海暨南大学。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是上海学生领导人之一。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学生界救亡协会中共党团委员、中共江北特委委员、如西县工委书记、苏中四地委副书记、淞沪地委书记兼淞沪军分区政委、华东野战军师政委、宁波军管会主任、中共宁波地委书记。建国后,任中共杭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和组织部部长、浙江省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浙江大学校长、浙江省委副书记和书记、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兼天津警备区政委、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是第五、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顾委委员。1990年3月18日在杭州逝世。 
  

     1976年,陈同海从东北石油学院毕业后,分配至大庆油田工作。1989年5月任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1年7月至1994年1月期间,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1994年1月,陈同海出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直至1998年4月调任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4月起,陈开始担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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