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8年12月3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通过当地廉政网,公示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财产(公开)申报表,普通民众均可查阅;财产(秘密)申报表未予公示。据统计,这55人申报并公开的财产总额为1754263.04元,人均31895.69元。(1月4日《南方都市报》)
事实上,当地纪委去年刚刚出台“官员财产申报”试行规定时,就作为“全国首次”引起了各界的极大关注。值得玩味的是,相关规定在当地几乎获得了上上下下的一片赞誉之声,而恰恰是身处事件焦点的当地官员,有7成明确表示反对。这一规定从孕育到落实,其中经过了怎样的利益博弈,遭遇了多么大的制度和人为阻力,甘苦唯有主导者自知,但公众并不难想象。
好在新年伊始,梦想终于照进了现实。如果说去年当地公布试行规定仅具“破冰”意义的话,那么,年底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申报并公开自己的财产,则是在“财产申报”制度的漫长征程上走出的坚实的第一步。制度意义上,“官员财产申报”已经初现雏形。财产申报制度的两个核心要素,一是申报,二是公开,在此次公示中都得到了具体而清晰的呈现。最让人感慨的,并不是那些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的枯燥数字,而是我们第一次真实而零距离地触摸到了“官员财产申报”的制度脉络。这项始于240年前的瑞典,此后被许多国家借鉴,并被实践证明是最行之有效的反腐利器,终于经过千呼万唤之后,于我们而言成为一种可能。
也因为是第一步,难免让人充满怀疑和担忧。譬如公示对象还不全面,先行公开的只有55名初任副县级干部;再如公示范围还很有限,《试行规定》所规定的四项申报和公开内容,所有官员都只填写了前两项,即工资和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而其它劳务所得等情况则都未填写。更有7项财产属于秘密申报,未向社会公开。此外,跟踪调查申报情况的配套审核机制,似乎还有待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这一党政机关内部的规定,尚未完成“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法律化转身。
但这些,是可以容忍的迂回,也是必面对和接受的现实。每一项改革都是利益的一次再分配,都会有阵痛,更何况“财产申报”制度指向的恰恰是既得利益者和权力本身?此时再来体味“这项改革不会流产”这句话,也许我们会有更多收获。重要的不是这一步走得是否完美,而在于“走”的本身,树立了方向和路标。只要不迷失、不折腾,那一天也许并不遥远。吴龙贵(安徽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