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玉是一个奇特的商人,他在前期经营中还做日常生意,在后期最重要的“经商方法”却变成了通过打官司来牟取暴利。
他的“官司生意经”,其成本投入就是行贿法官,收入就是打赢官司。从2001年8月至2003年4月,多数与他有过生意往来的商家都被他官司“打了个遍”。他在石嘴山中级法院、银川中级法院和宁夏高级法院掀起了连赢数十场的“官司风暴”,被当地人认为是奇迹。
直到2006年6月15日丁海玉被四川省什邡市公安局逮捕时,官司胜诉背后的法官受贿、枉法裁判才逐渐浮出水面。
据中纪委的调查,丁海玉案件中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共有38人,包括12名厅级干部,26名处级干部,其中法官有25名。2006年至2007年间,宁夏高院、银川中院、石嘴山中院出现了人事大变动。(4月30日《南方周末》)
丁海玉无疑是一位“能人”,只是没有将能耐用于正道,他通过几年的“官司生意经”,为自己聚敛了巨额不义之财,而他的非法聚财过程,都是那些贪赃枉法的法官拿着法律的利剑,充当着丁海玉的帮凶。
法院,本来是老百姓“讲理”的地方,但“讲理”却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小时候,老人用“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来教育我们,不过,他们所指的是那万恶的旧社会法院。共和国的法院前面特意加上了“人民”二字,就是要体现和旧法院的不同。可对于这些收了不义钱财的共和国法官,法律的天平就不可能保持应有的平衡了,一定会伴随着金钱的多寡而向另一方倾斜。
丁海玉因为行贿了法官,也就可以随便看卷宗;因为成功地连省高院的副院长一起俘虏,就可以指定法官,可以缓缴执行费,甚至可以授意法官如何判案,这法院实际上已经变成丁海玉私设的公堂了。因此,连自己的律师都看作必输的官司,经过这些硕鼠法官的“断案”,丁海玉也都稳赢不输。
丁海玉的归案其实很有戏剧性。
宁夏的一些离退休官员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非要告倒“丁海玉”,而有关部门几次准备启动的调查行动都忽然“收兵”,这场持续了两年半的拉锯战,幕后一定是内容很丰富。
2003年开始,就有5名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后7次联名上书,向自治区党委、人大举报丁海玉借助法律手段巧取豪夺国有资产。2006年2月,自治区6名政协常委又联名检举了丁海玉。
可丁海玉依然稳如泰山,继续做他的“官司生意经”。
该文虽然介绍说中纪委因为离退休干部们的举报而悄然成立了“丁海玉专案组”,只待合适时机发力。但丁海玉勾结法官为非作歹这么长时间未被查处,笔者还是更相信丁海玉的归案纯属意外,怪丁海玉谋事不密。
丁海玉最终在远离宁夏的四川德阳归案,缘于他曾经涉嫌合同诈骗过德阳的一家公司。在四川德阳,宁夏的保护伞就失效了,丁海玉归案后也就只能如实交待问题了。丁海玉一定很后悔,后悔不该去四川德阳。
丁海玉能够将12名厅级官员、26名处级官员拉下水,说明这些官员在金钱面前显得是多么卑贱?尤其是那25名法官,已经完全丧失了职业操守,他们把法律当玩偶,为虎作伥,甚至甘愿充当犯罪分子的马前卒。这些败类,败坏了党的形象,亵渎了法律的尊严,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