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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勾画新一轮农村改革路线图

2008-10-25 作者: 上传人: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经过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农业稳,天下安。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这个《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 
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新阶段作出的新判断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改革是从农村突破的,农村的改革实际上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其对中国整个改革开放发展的贡献,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探路的作用,农村率先发展市场经济,农村率先发展基层民主,农村率先调整产业结构等等,实际上为我们整个的改革和开放探路;二是这30年来,农产品的供给极大丰富,农民为我们国家的现代化事业提供了丰富的农产品、廉价劳动力,也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所以说农村的发展为我们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战胜各种困难,为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基础性的支撑作用。

    改革开放30年后,我们国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次《决定》作出了一个新的判断,那就是“三个进入”: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在这样的历史判断下,我们如何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如何用创新的思路实现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的目标?《决定》用非常明确的话概括了今后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那就是要坚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决定》主要分为三大块:第一块是制度建设,第二块是现代农业,第三块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每一块讲的政策都体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的方针和思路。

    “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决定》里的这三句话可以说是这个文件的重要支柱,这三句话在党的十七大报告里都有,但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用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给这三件大事定了位,也就是对今后整个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清晰定位。

    农民增收困难是现代化进程中头等难题

    改革开放30年后,中国农村和30年以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1978年农民一个日工平均8毛钱,一年人均消费粮食199公斤,30年后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城市菜篮子也丰富了。这几年惠农政策力度很大,但是现在遇到一个最大的困难就是农民增收,主要是缺乏一个有力的支撑。可以说,农民增收困难,是现代化进程中头等的难题。

    单就城乡收入差距而言,去年,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比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要高3.33倍,实际上收入差距可能比这个还要大,那么为什么我们强农惠农政策力度这么大,而我们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势头遏制不了呢?主要有几个原因:

    首先,市场经济的各种要素是从农村往城里流,劳动力、农村资金大都被城市吸走了。其次,在公民收入再分配方面,我们虽然加大了力度,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量、增长速度都是最高的,但是我们整个农村的需求太大了,这些资金相对整个农业农村发展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再次,整个农业农村农民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民种一斤稻谷就赚五六分钱;农民工的工资还是偏低,最近这四五年平均每年增长7%,比城镇收入增长速度,比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都要低;城市发展、工业发展征用了农民的大量土地,但土地补偿价格偏低。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方面,我们还要更多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只有这样,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才真正可以得到遏制。

  土地制度的改革是重头戏

    在《决定》里面,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一个重头戏,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讲,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权能,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可以说,30年前的农村改革给农民穿上了一双合脚的鞋,因为那个时候人民公社大集体是不合脚的。如今,党中央提出农村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这是给亿万农民吃了一颗长效定心丸,农民的土地权利是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

    关于农民土地流转问题,我是自始至终参加《决定》的起草工作,只要仔细学习1984年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政策的所有文件,我们就会发现,我国没有一条政策和法律是限制农村土地流转的。《决定》明确指出,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这个原则,这是基本的政策导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经营权。我们还提出防止片面追求土地集中,《决定》在这一方面的政策与历来的法律和政策完全是一脉相承的。

    为了解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我们去年在全国调查了2749个村庄,调查数据令人吃惊,2749个村庄中有23%已经把一部分土地甚至全部土地转包出租给他人耕种,沿海发达地区比例更高,有美国专家看到这个调查数据说,中国农民自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率在发展中国家几乎是最高的。

    对现行农村经营制度,有人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可以解决温饱但解决不了致富和小康问题,有人主张要大规模集中土地搞集中经营。我觉得这些认识还要进一步讨论和澄清。在中国,目前土地对农民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农民与土地就是唇齿相依,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一个生活保障。虽然2亿多农民离开土地进城打工了,但是他们有一半左右就业不稳定。如果我们的经济一旦出现波动,农民就会失业,而农村土地被收走了,他们的进退就没有了根基。所以,在我们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有些事情可以探索,但是要说大规模集中土地搞大规模农场,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千万不能一厢情愿,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能脱离我们的国情。

    中国现实的国情是,有2亿多农户,一家平均大概七八亩地的土地规模,这么小规模怎么和市场经济相衔接,而且农户如何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强调土地承包关系要长久不变,并不是固化小规模土地经营,《决定》在讲长久不变的同时,又讲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两个重要转变:第一个转变就是家庭的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的科技和生产手段这个方向转变,家庭经济提高集约化水平;第二个转变是从统的角度来讲,要向发展农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这个方向转变,核心问题就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决定》用了16个字清晰地勾画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方向,就是“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按照这个要求,我们要把这些合作组织发展成引领亿万农民走向国内外市场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为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权力来干涉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决定》明确用了“三个不得”: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所以说,今后我们应该更多采取市场经济的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发育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让它自然流转,不要急于求成。

    另外,现在土地征用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矛盾的焦点。我们去年对全国2749个村庄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因为土地问题上访的农民占到65%,其中因为征地造成社会矛盾的上访占到44%。

    这次,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征地制度改革制定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和原则,就是要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范围,缩小强制性征地的范围,合理补偿农民,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

    继续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支持力度

    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实现这“三最”,除了明确目标、制订规划,还需要加大投入。

    那么钱从哪里来?第一块是财政的钱,第二块是金融的钱,还包括整个社会的资金。关于增加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决定》用了三个“大幅度”,这是从来没有的。三个“大幅度”指的是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一直到2020年,国家都会严格按照这个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和财政结构。

    除了财政投入,还要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我们对全国2000多农户进行的一项金融调查发现,真正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农户只占1/3,可以说,目前,农村金融是整个农村改革最薄弱的领域,农民贷款难是农民增收的重大制约因素。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决定》明确讲要综合采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有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和责任。因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量投入是长期性投入,光靠财政是不行的。

    《决定》从制度层面入手,不仅着力于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稳定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还强调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特别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化问题,《决定》也做出了政策导向。

    据我们测算,到2020年,农村起码还有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需要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这是一个巨大的任务。《决定》明确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导向即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特别是讲到要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基本的思路就是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农民工进城就业以后在医疗、子女就学、 公共卫生、住房租购、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特别要扩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尽快制定和实施,而且在城市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农民工,中小城市要放宽落户条件,要真正让这些农民工变为市民。

    可以说,《决定》是一个保护农民权益的文件,是一个增加农民收入的文件,是一个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文件。我们相信,有党的强农惠农政策,靠亿万农民不懈努力,我们农村的落后面貌一定会改变,我们亿万农民一定会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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