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白领建5平方米“豪宅”,钢管当楼梯,客厅厨卫卧室一应俱全。[图片来源:长江日报]
一个白领,工作8年,收入远超同城的平均工资,但积蓄只能买得起5平方米的房子。于是,这个叫吕国华的年轻人实现了一个创意:建造了属于自己的5平方米“豪宅”。2007年10月“豪宅”竣工后,这位“中国房奴第一代言人”在此度过了一个黄金周。(10月26日《现代快报》)
报道说,小楼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一座大型商场前,在两边是30层高的商品房的夹击下,局促得像一个火柴盒。盒子里却塞下了几乎所有的生活必用品,吕国华坚持称它为“我的豪宅”。
有一个独特的创意,加上某商场的协助策划,吕国华实现了自己的“有房梦”。“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在我想它的时候,我能拥有它……”这首《我想有个家》大家都耳熟能详。“5平方米”仅能容膝,这样“超级压缩”的“家”是否有歌曲中所吟唱的那般温情呢?但这仍然引来许多参观者羡慕的眼光——来得最多的是买不起房的年轻人,“他们问的最多的是,到哪里能买到这样的小房子?”
正如歌曲中所唱的,“谁不会想要家?可是就有人没有它。”对于普通百姓而言,“住房梦”却是渐行渐远了。各地出现的房价狂涨态势令普通百姓叫苦不迭。一个抱怨房价高涨的新名词——“房奴”在网上日渐流行,有人喊出“房价真高、房奴真苦、房地产业真危险”的口号来。近年来房地产的增长导向几乎都是唯一的要旨,而民生取向以及政府要在百姓安居中所要扮演的重要公共角色则被一定程度上遗憾地丢弃了。许多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应普遍不足,中低收入群体被迫购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在一些城市成为“花瓶”和“点缀”。面对高涨不止的房价,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只有望房兴叹的份了。
在社会领域,老百姓拥有六项基本权利——生存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工作权、居住权和资产拥有权。其中两项——居住权和资产拥有权,都与住房问题直接相关。古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老百姓只有“安居”,才能“乐业”,构建和谐社会就有了物质基础。显然,5平方的“压缩生活”与建设和谐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真正地当仁不让地强化住房保障责任,不能再让广大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梦”缩水为“5平方米”的“立锥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