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广元分行原副行长薛明,因收受25.5万元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违法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3300万元损失。8月29日,薛明一审被判刑14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让人意外的是,薛明并没有将贿款挪作私用,而是以廉政考核奖励金等各种名义将钱发放给了银行职工(9月3日《成都晚报》)。
更令人意外的是网
友对此事的反应。一向对贪腐切齿痛恨的公众,此番对薛明却表现出超乎寻常的理解与宽容。多数人认为薛明是一位“好领导”、“好上司”,量刑过重,甚至把他描述成为职工谋福利、而“罪责一人担”的悲情英雄。
腐败能不能容下这些“苦衷”?3300万元损失以及特大系列金融诈骗案,皆因这25.5万元撬开权力的方便之门。反腐的“动机正义”绝不能破坏“程序正义”,更何况薛明案的实质,仍是通过出卖国家公权为小部分人谋私利。
对贪污的态度如此暧昧,反映出当前公众反腐心态的底线松动。这种底线退让非常危险。法律及公众舆论的底线直接决定人们对社会容忍度的预期,决定官员的自律和行为边界。底线松紧无度,会间接诱导贪污者不断尝试拓宽腐败的豁口,胆子越练越大。
反腐当然要“抓大案要案”,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弃“防微杜渐”的理念。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有两大口号:“贪一块钱也不行”和“零度容忍”,旗帜鲜明地亮出了“从严治吏”和底线捍卫的理念。这两句口号不仅在廉政部门,而且在普通香港市民中也深入人心。
我们亟待厘清对反腐的认识,无论是从反腐部门的法律角度,还是从公众舆论的角度,都坚守“零度容忍”的底线。(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