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时评|新文摘 > 资讯          

胡主席为上合组织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2007-08-16 作者: 上传人:

中新网比什凯克8月16日电(记者 王岩)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今天在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上合组织共同发展和地区和谐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坚持睦邻友好,认真落实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夯实本组织长期发展的政治基础。“我想特别指出,成员国即将缔结的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将成为本组织发展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条约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成员国人民世代友好、永保和平的夙愿,必将为本组织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方对本组织的未来充满信心。”胡锦涛说。

第二,坚持共同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朝着互利共赢方向发展,巩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经济基础。他认为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国地域相邻、经济互补等优势,在本组织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助、自立、自强,实现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应该广泛开展本组织的国际合作,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加强同有关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并从中受益。

胡锦涛表示,中方愿以实际步骤推动本组织区域合作发展,加快落实上海峰会确定的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网络型项目,以实现共同发展。今后几年,中方将继续为实施本组织交通、通信、能源等优先领域的重点多边、双边项目提供必要的信贷和融资支持。

第三,坚持文化互鉴,推动不同文明平等交流,巩固成员国世代友好的社会基础。胡锦涛说,本地区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明。各国应该取长补短、共同进步。要全面开展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特别要为青年一代交往创造条件。

第四,坚持对外开放,深化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为组织发展壮大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胡锦涛指出,在外界对上合组织特别是对中亚地区日益关注的形势下,各国要坚持和平合作,坚持多边主义。中方支持本组织加紧启动同观察员国的务实合作,支持同一切赞同本组织宗旨和原则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完)

留言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快速回复你的内容


回复标题:

回复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新老年网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27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