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经历八年的独立战争,于1776年7月4日在费城的大陆会议上正式通过《独立宣言》,宣告了一个新国家的诞生,从此,7月4日就成为美国的国庆节。《独立宣言》中称:“我们认为下面所说的都是极明显的真理,所有的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美国就号称为独立、民主、自由的国家。 1787年,华盛顿在费城主持了制宪会议,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constitution of united state),简称美国宪法。美国宪法的序言只有一句话,由52个字构成,译成中文为:“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和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确立了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人民民主、自由原则。这是美国的根本大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为美国的政治安定、经济成长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所以,依宪治国,分权制衡,保障人民民主、自由和权利,这就是所谓“宪政”的核心内涵和基本概念。
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初定宪法不可能都是十全十美的,它也会有盲点和缺陷;而且在实行宪政过程中也必然会经历许多艰难曲折,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就须要人民不断地抗争努力,修正宪法,完善宪政,以实现美好的理想。
美国宪法的最大缺陷是仍保有蓄奴制,奴隶问题显示了立宪者的局限性,以至成为日后宪法危机的隐患,不得不通过一次内战终结问题。历经四年的南北战争(1861-1865年),实质是美国北部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南部种植园奴隶主之间的利益矛盾冲突,而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代替黑人奴隶制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1861年3月4日,林肯就任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政府不得不采用革命的手段,于1862年5月颁布《土地分配法》,7月颁布《怔治反革命法令》,9月颁布《解放黑奴宣言》,规定自1863年1月1日起叛乱各州的黑奴均为自由人,可以参加联邦军队。
1865年4月,内战结束后,美国宪法的第十三条修正案(美国宪法自1791年到1971年共有26条修正案)为“废除奴隶制度”(1865年12月6日通过);第十四条修正案给予前奴隶公民权;第十五条修正案“所有公民不得由于肤色和种族的区别而受到选举权的限制”(1870年2月3日通过。但此选举权不包括性别,妇女选举权的享有要到1920年通过的第19条修正案才予承认)。美国宪法的这三条修正案,给予并保障黑奴的种种平等、自由的权利,这当然是时代进步的体现。
尽管,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颁布了《解放黑奴宣言》和给予黑人自由、人权的三条宪法修正案;但在美国的现实社会生活中,黑人仍被置于受欺凌压迫的境地。如在教育领域中,美国黑人普遍受到歧视,南部各州都订有在学校中实行种族隔离的法律。在南方各州,公共汽车上的黑人要站起来给白人让座,餐馆、电影院、候车室甚至厕所,都要实行黑白隔离制,更不要说黑人在政治上的权利了。
1963年4月3日开始,在种族歧视最严重的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爆发了大规模的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斗争。他们要求取消在学校、餐厅、公共场所以及招雇职工和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歧视,成立黑白混合委员会以解决种族歧视问题。在这场运动中,马丁.路德.金(1929—1968年)成为有影响的黑人政治领袖。他主张必须采取群众性的“直接行动”才能争得全部自由。但他宣传非暴力主义,主张以静坐、示威游行的方式行动。伯明翰黑人运动的胜利是南方民权运动的转折点。约900座南方城市的黑人在1963年进行了非暴力直接行动,结果261座南方城市取消了种族隔离。肯尼迪总统在当年6月不得不向国会提交“民权法案”。
更有很大影响的民权运动发生于1963年8月28日,25万黑人和白人的民权运动积极分子在林肯纪念堂周围举行群众大会,发出“向华盛顿进军”的口号,对国会施加压力,以推动“民权法案”的通过。马丁.路德.金在大会上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的著名演讲,成为鼓舞全国性黑人民权运动的号角,也被称为美国黑人运动史上的丰碑。
《我有一个梦想》发出了如此震撼人心的声音:
我们共和国的缔造者草拟宪法和独立宣言的气壮山河的词句时,曾向每一个美国人许下了诺言,他们承诺给予所有的人以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就有色公民而论,美国显然没有实践她的诺言。美国没有履行这项神圣的义务,只是给黑人开了一张空头支票,……因此今天我们要求将支票兑现—这张支票将给予我们宝贵的自由和正义的保障……现在是实现民主的诺言时候,现在是从种族隔离的荒凉阴暗的深谷攀登种族平等的光明大道的时候,……如果美国忽视时间的迫切性和低估黑人的决心,那么,这对美国来说,将是致命伤。自由和平等的爽朗秋天如不到来,黑人义愤填膺的酷暑就不会过去。1963年并不意味着斗争的结束,而是开始,……黑人得不到公民的权利,美国就不可能有安宁或平静,正义的光明一天不到来,叛乱的旋风就将继续动摇这个国家的基础。
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此时此刻,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中的。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人间。
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个梦想必须实现……当我们让自由之声响起来,让自由之声从每一个大小村庄、每一个州和每一个城市响起来时,我们将能够加速这一天的到来!
从1963年秋到1968年,包括北方许多城市在内的大规模争取平等的黑人民权运动此起彼伏。许多白人也积极参与这一运动,促使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黑人通过自己的斗争,终于改变了民权状况和黑人的政治地位。
1968年4月4日,马丁.路德.金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被人暗杀,年仅39岁。美国100多个城市爆发了大规模的黑人“骚乱”,以暴力抗击政府华而无实的行为。为了平息民愤,约翰逊总统宣布4月4日为全国哀悼日,凶手被判处监禁99年。后来里根总统宣布,自1986年起,每年1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为马丁.路德.金纪念日,全国放假一天。马丁.路德.金和《我有一个梦想》必将永垂青史。
我认真研读了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全文,深有体会,又联系美国二百多年实行宪政的经验教训,认识到“美国梦”与“宪政梦”两者的互为因果的关系,因为国家的理想体现于这根本大法的宪法之中,而事实是只有坚持不懈地实施“宪政”,才能使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平等自由、幸福美满,实现梦想。
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离任前于2014年1月17日在人大作一演讲,也闡述了这一美国梦与宪政梦的关系,他说:“法治和言论自由对形成不断进步和稳定的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美国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这个体系已被证实具有宝贵的价值,原因之一是它可以适应随著时间的推移必然发生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它具有自我修正的能力。我们不时修正宪法,以便更准确地反映我国的价值观,并让更多的人得到保护—纳入过去被排除在外的人。美国非洲裔直到我国建国近100年后通过了三条宪法修正案,才被认为是享有全部权利和自由的美国公民……2008年巴拉克.奥巴马当选为我国第一位美国非洲裔总统,为我们取得的进步提供了又一个证明。
”“我们视言论自由为一种普世权利,已被纳入我们宪法……民权运动领袖们运用宪法所保障的表达自由权,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雄辩有力地阐明,一个现代的、民主的社会绝不容许隔离,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马丁.路德.金牧师,他在著名的题为《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时代……这篇演讲的道德力量感召了整个国家,并力促政治人士采取行动。在此后的两年之内,国会通过了历史性的公民权和投票权立法,并宣告主要的歧视形式为非法……”这说明人民只有依宪抗争,不断力促完善宪法、力促实施宪政,才能实现国家和人民的美好梦想。
2013年8月28日,美国数万民众聚集在林肯纪念堂前,记念50年前的“华盛顿大游行”。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前任总统卡特和克林顿先后在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演讲。奥巴马形容马丁.路德.金博士的演说所拥有的能量和所作的预言,是当今这个时代无法比拟的。他还把自己成长过程以及最终入主白宫与金博士领导的抗议活动联系在一起。奥巴马还表示,为实现每个美国人的梦想,必须坚持走民主宪政这条路,尽管还会遇到许多挫折和困难。奥巴马说:“我知道路漫漫其修远,但是我也知道,我们能够达到终点。当然,我们会跌倒,但是我知道,我们会爬起来。这是任何一个运动的必然过程,也是历史的轨迹,让我们继续前进吧!”
联系中国的现实,主流社会只讲“中国梦”,不敢讲“宪政梦”,甚至有“反宪政”论,提什么“五不搞”、“七不讲”,还对一些人以和平方式上街打横幅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要求城市农民工子女享有同样考试升学权利的行动,进行严厉打击,这是有违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
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宪政法治,都是人类共同价值追求,也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具有“普世性”。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共同口号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2013年6月7日习近平主席在同奥巴马总统共同会见记者时说:“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的美好梦想相通。”可见“中国梦”与民主宪政的“普世价值”亦相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世界各国的美好理想与“宪政梦”,各有不同的个性特点,也有共同的“普世性”,理应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
写于美国加州,圣荷西
san jose,Californ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