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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从小学到大学一定要开一门课——民主议事规则

2012-08-26     上传人:新老年

[align=center][size=5]郑克中:中国从小学到大学一定要开一门课——民主议事规则 [/size][/align] [align=center][size=4]2012-08-25 [/siz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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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4]        中国的学校,从孩子起就不断地把许多没有用的、过时的、甚至是有害的所谓知识,不遗余力地灌输给他们,占去了人生大量的宝贵时间,结果学到的这些东西与现实生活不断地发生冲突,使被教育出来的人,无所适从,不得已都变成了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什么是双重人格?就是在公开场合说的是一套话语,在私下场合说的是另一套话语。两套话语截然不同。大多数情况下,私下里说的,是真话,是准备做的;公开场合,说的是假话,是说给别人听的,是希望别人做,而自己是不做的。能够把这两套话语自由变换、运用到炉火纯青的人就可以当官;不会运用,或运用不成熟,或不屑于运用者,就只能做民——更倒霉的是可能顺民也做不成,随便给你戴上一顶地、富、反、坏、右,特务、内奸、工贼、走资派等等的大帽子,就把你直接打下了地狱,几代都别想翻身。 
   
  从毛泽东坐天下的那一天开始,就告诉百姓,我们打跑了蒋介石,人民翻身得解放,当家作主了,心情舒畅,尽管实话实说,群策群力,建设新国家!但后来的事实却是,真正说了老实话,希望国家变好,走向民主进步的人,几乎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无论党内还是党外,无论是国家主席、元帅还是平民。自打那以后,双面人即双重人格就成了中国人必须学会的一门功课,一套生存之术。文革时达到了最高峰,就连康熙皇帝,也没有让臣民整天早起晚睡时山呼万岁,然后才能劳作;也没有把他的画像和语录贴遍全国的大街小巷,犄角旮旯,让人民去背诵;更没有让全国人,不事生产,天天围坐在那里,读他的书,念叨他的功绩和伟大贡献,以及表达对他的无限的忠心和热爱。但是毛泽东都做到了。那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都是官话,私话都深埋在肚里,甚至于对自己的老婆、儿子也不能讲。张志新想对自己的朋友说些私话、真话,结果被朋友告发,就被毛远新们三番五次强暴后残忍地杀害了。就连文革中被打倒的刘少奇、邓小平,到后来,全国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了他们是被毛泽东冤枉的,但他们也必须表态说他们是多么衷心拥护文化大革命,忠于毛主席,邓小平还信誓旦旦地表示“永远不翻案”;邓的真实的另一面,后来我们大家都看到了。或许有人说,这就是斗争的策略,这就是大丈夫,能屈能伸。邓小平要是不说假话,能有中国的改革开放吗? 
   
  说的也是。中国的历史确实是这样走过来的。但是回顾历史,我们今天是否应该从中领悟点什么吧?连邓小平都不得不表现为双重人格,才能自保,这样的国情或叫做生存环境是不是太可怕了?一国人民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能成长为身心健全的人,还要与世界竞争,是不是难了点儿?遗憾的是,从毛泽东死去以后,我们又改进了多少呢?报纸、电视整天呼吁民众要说实话,做实事,实事求是,但所有的人(主要是公仆们)每天晚上上床之前,是否可以扪心自问,反省一下:今天自己说的都是真话吗?做的都是实事吗?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话和做的事都是有意义的吗?都是对国家对民族有好处的吗?如果不是,干嘛要说呢?干嘛要去做呢?是谁在让你说让你去做的呢? 
   
  这样一问,可能就明白了。整天呼吁说真话做实事的人,他也知道,真话、实事,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得到的。他们的呼吁其实也就是假话,是用假话来欺骗社会,显示他们在制止假话。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生存环境没有改变,毛氏体制依然存在,假话就必然存在。一个现代民主国家,你可以自由地表达意见,自由地做你喜欢的事,只要是不违法,还用得着有人整天来提醒你、劝告你说:一定要说真话呀!谁见过一个正常国家的报纸、电台,时不时地发一篇社论或专栏文章,主题是提倡国民要说实话?一个发育正常的社会,讲实话,不就像人应该呼吸、吃饭、穿衣一样的自然吗?还用得着去提倡?用不着。假话、违心的话都是被无处不在的权力逼出来的。毛泽东让你歌颂他是大救星,千古一帝,你不歌颂,或者歌颂的不卖力,你能存活下去? 
   
  一位大学生对我说,在大学里最无趣的就是诸如《思修》、《马哲》、《毛概》之类的课了。同学们基本不去听,老师经常是在一个偌大的教室里,面对着三五个人,照本宣科读教材,因为他要完成教学任务。这可是大学里一道奇特的风景。没有人听的课,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力,长盛不衰。其实出现这样的事,一点也不奇怪。这使我想起了古代的一则寓言:“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益,殚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庄子· 列御寇》)这种类似于屠龙术的课程,学生不感兴趣,理所当然,但令人惋惜的是为什么所有的学校还都让老师教下去,还要让它们占居学生们的大量时间,去背条文,去理解原理?宝贵的青春岁月就在这中间白白地耗费掉了。我想,学生们即使学了这些东西,也不会有人再去把“解放全人类”,把“彻底埋葬资本主义”,把“五七指示”当做自己的理想去追求了,除非像脑子进了水的那些人。但传授这类教义的课程还必须要开。为什么?因为双面人还得要做,双面人的另一套话语系统就不能丢,还得要学,还得要说。 
   
  几年前,民主的话题说得很热闹。但仔细一看,我就发现,中国人对民主政治的知识其实等于零。大家以为,民主就是选举、投票,叫大家投票选举了就算给你民主了,于是就从最没有文化的阶层——农民搞起来了,以显示我们终于走向了民主。这是多么大的一个玩笑!不错,民主政治,必须要选举,但是选举也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环节。民主不仅仅要有选举,还要有分权,还要有监督。没有分权和监督,民主就是假的,依然是独裁,是独裁者为了欺骗世人,而玩弄的把戏。因为投票是可以被被操纵的。萨达姆、金正日也是通过这样的“民主程序”,而“被选举”出来的,并且是百分之百的得票率。你能说伊拉克、北朝鲜实现了民主政治了吗?首先是三权分立,把掌控国家、地方、社区的权力分割,不能让一个人、一个集团垄断,其次才是自由投票选举,再后来就是监督。这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完整系统——社会权利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体。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了解了这些,是不是就完备了呢?从大的框架上说,可以这样认为,但这还不够,还要了解民主操作的细节和过程。前些年,我们看到台湾、韩国还有其他一些国家,议会开会,动不动就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于厮打起来,就好像街头的混混和泼妇们打群架一样。这样的新闻拿回来,对教育那些根本不了解民主为何物的中国人非常有说服力:看看,这就是民主!你们还想要吗?于是宣传民主的人也随之低下了头,打蔫儿了。 
   
  议会打架,泼油漆,丢鞋子,说明了初始进入议会的这些议员们,还不了解民主,或者说,作为民主的践行者,他们本身就缺乏民主的素养。这是刚从专制社会走向民主社会不可避免要出现的现象。为什么?因为从专制社会迈进民主的门槛,但人,都是专制环境中培养和熏陶出来的,大家都从表面上看到了西方民主如何如何的好,国家必须走这条道路才能富强,但是这民主具体到个人如何去行动,具体到公共事务如何来操作,都还是懵懵懂懂,或者一无所知。这也就难免把独裁、专制下培养成的人性在议会中表现出来。口头上,民主,民主,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实际上仍然都想自己说了算,都认为自己的意见就是正确的,你们不采纳就不行;而多数派,依仗自己是多数,对少数人的意见傲慢无礼,不予重视,使少数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这样一来,双方用话语争执不下,就用拳头来解决! 
   
  经历了文革,我也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红卫兵先是分派,辩论,然后架起高音大喇叭吵架,还不能说服对方,就开始动手。动手呢,开始用拳头,后来用木棍,再后来用大刀、长矛,再再后来,就架起机关枪、迫击炮。按说,无非就是想分清个你错误,我正确(在文革中其实都是假的),再大点儿,就是你当了革委会主任,我没有当上,何至于动枪动炮呢?后来我想清楚了:专制条件下,培养出来的人,每一个人自觉不自觉的都是一个独裁者——请读者原谅,我这话可能骂到了所有人。其实我只是想说,从这种环境走出来的人,多多少少都会沾染上一些独裁(或叫做自以为是,容不得不同意见)的意识和作风,没有容人、容事的雅量。比如在一个国家内,本来利益是共同的,但是非要斗个你死我活,否则绝不罢休。 
   
  后来,我看到了一本书,叫《罗伯特议事规则》。100多年前,美国有一位叫亨利·罗伯特(1837-1923)的中尉,他从民主社会的政治运作过程中体会到,民主,必须建立一套程序和规则,大家按照程序和规则来行动,办事情,才会有效率,否则,民主就是无休止地吵架,民主就是什么决议也做不出,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甚至于还存在分裂的危险。基于这个想法,他开始潜心研究民主的程序和规则,几年后终于写出了《罗伯特议事规则》。 
   
  这部书最早是被孙中山先生引荐到中国来的。20世纪初,孙中山先生亲自翻译并参考了美国的另一位作家沙德女士(1850—1937)的著作,写出了中国版《罗伯特议事规则》——《民权初步》。这是孙中山先生的《建国方略》三部书中最具实用价值的一部书(另两部是《孙文学说》、《实业计划》)。孙先生为什么要把罗伯特议事规则介绍到中国来呢?很明白,中国人刚刚从满清专制的体制下走出来。共和民主虽好,但应该如何来操作呢?除去孙先生等少数精英外,中国人大概很少有人能明白这其中的道道。所以孙先生必须从A、B、C开始,来教给中国人。下面就让我引用几段他在该书《序言》中的文字,来体会先生的良苦用心: 
   
  “何为民国?美国总统林肯氏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谓民国也。何谓民权?即近来瑞士国所行之制:民有选举官吏之权,民有罢免官吏之权,民有创制法案之权,民有复决法案之权,此之谓四大民权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权,方得谓为纯粹之民国也。革命党之誓约曰:“恢复中华,创立民国。”盖欲以此世界至大至优之民族(指中国——郑),而造一世界至进步、至庄严、至富强、至安乐之国家,而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者也”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而实行其权者,则发端于选举代议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渐而进,由幼稚而强壮,民权发达,则纯粹之民国可指日而待也。” 
   
  “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当理解为广义的集合与会议——郑)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之第一步。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数百年于兹(此),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缺)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于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会,则乌合而已。是中国之国民,今日实未能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然则何为而可?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学者必曰:非专制不可。不知国犹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日而举步,而国之初造,岂能一时而突飞?孩提之学步也,必有褓姆教之,今国民之学步,亦当如是。此《民权初步》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 
   
  “自西学之东来也,玄妙如宗教、哲学,奥衍如天、算、理、化,资治如政治、经济,实用如农、工、商、兵,博雅如历史、文艺,无不各有专书,而独于浅近需要之议学,则尚阙如,诚为吾国人群社会之一大缺憾也。夫议事之学,西人童而习之,至中学程度,则已成为第二之天性矣,所以西人合群团体之力,常超吾人之上也。” 
   
  “西国议学之书,不知其几千百家也,而其流行常见者,亦不下百数十种,然皆陈陈相因,大同小异。此书所取材者,不过数种,而尤以沙德氏之书为最多,以其显浅易明,便于初学,而适于吾国人也。此书条分缕析,应有尽有,已全括议学之妙用矣。自合议制度始于英国,而流布于欧美各国,以至于今,数百年来之经验习惯,可于此书一朝而得之矣。” 
   
  “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浏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若以浏览诵读而治此书,则必味如嚼蜡,终无所得。若以习练演试而治此书,则将如噉蔗,渐入佳境。一旦贯通,则会议之妙用,可全然领略矣。” 
   
  非常可惜,这样一部重要的著作,被中国人忽视了一百年。孙中山的辛亥革命没有成功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当时国民的绝大多数,或者说百分之九十九还没有民主的素养和意识,更不知道如何来操作民主了。北洋国会整天吵架,什么事也办不成。像孙中山说的“夫议事之学,西人童而习之,至中学程度,则已成为第二之天性矣”。知道了这些,就知道了我们与西方制度建设上的差距有多大了,也知道了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扎根在每位公民的心里的,是谁也推fan不了的,更明白了为什么中国的民主道路走得如此艰难。近些年来,开始有人把《罗伯特议事规则》重新翻腾出来,但不是为了向国人宣传议会民主,而是要告诉经理们,如何提高会议质量。这也不错,从小处学习民主的做事原则,起码对经理们是一种民主作风教育。但我认为,应该把《罗伯特议事规则》,或者按照孙中山的做法再新编一部《民主议事规则》(决不能为我所需,进行歪曲),推广到民众中去,从小学到大学,应该成为中国人的必修课程,要让这门必修课取代那些所谓的斗争经典,用今天人类的普世价值取代那些偏激的、非人性的、与人类文明为敌的教义和邪说。 
   
  最后,让我们看一看,这部书究竟说了些什么,为什么对于我们会这么重要。 
   
  大家知道,我们中国人无论开什么会,都喜欢说“一致通过”或者“完全赞成”。这在以色列,是不合法的,这样通过的决议是无效的。为什么?因为人群不可能对一件事情,有百分之百的意见一致。如果出现了百分之百,肯定有人的意见被胁迫了,这就违背了自然法则,形成了独裁。独裁条件下形成的决议不可能是正确的。但是民主又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当大家意见产生分歧,无休止地辩论起来,形不成决议,那样又该怎么办?这就是罗伯特们给世界的贡献了。 
   
  正如网上的一些评论指出的那样,《罗伯特议事规则》,皇皇巨著,蕴涵着丰富的理念:法治、民主、权利保护、权力制衡、程序正当、程序性竞争、自由与制约、效率与公平,无不囊括其中。但规则又不空谈理念,而是把理念融会在具体规则之中,直接面向实践、面向细节、面向可操作性。 
   
  举例说,民主议事应该如何形成决议?就是在任何时候,都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决定的根本,或者过半,或者达到三分之二,才可通过决议;但与此同时,也必须保护少数人的意见。让少数或者没有参加会议的人都要有表达的机会和渠道,使他们能够、保留并坚持自己的意见、主张。因为说不定在什么时候,这些意见和主张就会成为主流。还比如,罗伯特认为,必须对领袖加以制约。一个群体,行动时要有领袖,但选举领袖,不能把所有的权力都交给领袖。群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在自己的手里,以便形成对领袖权力的抗衡和制约,防止领袖私欲膨胀,利用控制集体事务而谋私;再比如,罗伯特主张,在决定集体事务时,必须经过充分的辩论。辩论就是要让所有人的意见得到表达,体现每个人的平等权力。但是在辩论的时候,发言要有规矩,不能质疑对方的动机,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不能随便发言,不能打断对方发言。主持会议的人要做到平衡,一方发言后,必须要给反方以同样的时间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双方通过辩论,来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最后形成多数意见。 
   
  这些规则,对中国人来说,可能还很陌生,更不用说“融化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了(请读者原谅,我想起了林彪的这些话)。我看到电视上举办的辩论节目,经常吵得一塌糊涂,主持人也掌控不了场面。最后这类节目都夭折了。中国人都有体会,什么事大凡一放开,“民主”多一点儿,就往往走向失控,所谓“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再放”,无限循环,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所以,中国人必须要知道有一套规则能解决这类问题。不仅如此,这一套规则还是将来国家走向民主政治,保持国家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 
   
  我们已经错过了一百年,是时候了,我们的宣传和教育部门必须要认真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从儿童教育起,让孙中山先生的梦变成现实。谁能挺身而出,做成这件事,功莫大焉,后代人会记住他们的英名的。 
   
  (选自:爱思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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