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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 公民表达的力量  打破僵局的希望

2012-07-03     上传人:新老年

[align=center][size=5]郭于华: 公民表达的力量 打破僵局的希望 [/size][/align] [size=4]        公民表达的力量 

        在改革共识难以形成、“顶层设计”缺乏动力的情境下,来自于社会的力量就至关重要,这是社会自主的、自治的和能动的力量,也是对体制改革的倒逼力量。这一过程是从公民表达开始的,“沉默的大多数”一旦开始发出自己的声音,沉闷、黯哑的社会就有了生机,成长为公民的过程与公民社会的建设就开始了。当然这里所指是广义的“表达”概念,各种公开的具有公共性的行动也包含其中。 
        首先,公民以行动来表达诉求、争取或维护合法权利,是最具积极意义的表达。各地反对非法强拆保卫生存权的抗争,城市社区中保护合法财产权的业主维权,为保护生存环境与生态环境而进行的“散步”抗议活动,工厂劳工为实现自身合法权益而举行的罢工,网络上与现实中的公民声援活动等等,均在公民行动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抗争行动虽然效果有限,但却意义非凡,因为公民的行动有赖于公民意识的觉醒,或者应该说是行动与意识的相互建构过程。近期发生的“乌坎事件”向人们召示了在围绕着土地这一重大资源所发生的激烈冲突的可能解决途径,在官民之间一度似乎已经成为死结的巨大矛盾面前,经过双方艰难的互动、博弈、妥协,终于以一种理性方式缓解了矛盾冲突。这表明社会力量与公民行动有可能冲破僵硬的“维稳”体制,在实现民众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稳定,即“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努力。 2011年末,《时代》周刊将“示威民众”(protester)推选为年度人物以昭示公民行动的普遍意义,是不无道理的。 
        参与,是公民表达的另一重要方式。公民参与主要体现为主动参与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如农村中的村民自治、城市中的居民自治和社区自治等;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等公民自治组织的建立也是重要的参与方式。对公益、慈善活动的参与和支持也是重要的公民参与内容,我们看到,在“郭美美事件”后,虽然民众对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的信任和信心可谓一落千丈,但对公益和慈善事业本身的热情与信任却并未泯灭,进而对体制色彩浓厚的官方权威的信任转向对自身、自组织,即对社会的信任,这对民间公益组织的发育和社会信任的重建反倒成为一个契机。而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就是社会的希望所在,生机所在。至于2011年出现于各地的独立候选人参选人大代表的尝试,更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集中表达。虽然这一过程充满坎坷、波折,亦未见成功的案例,但其社会意义更是不可小觑。还是以乌坎村为例,近日该村在众多媒体和公众的注视下,以独立、公开、透明、经由村民认可的民主程序,逐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最终选举产生了村民委员会组织,这一选举过程不仅与官方的开明让步相配合缓解了严重的矛盾冲突,而且更有意义的在于基层民主法制的制度化建设和村民自治的努力探索。乌坎村选举的成功,堪称新世纪改革的创举。 
        新媒体表达也许是公民表达中最具智慧和创造性的部分,这种表达在狭小的空间和强大的压力之下尤为可贵。在微博、博客、论坛、讨论组等网络媒体上,网民们以话语、照片、视频、漫画等多种形式传递信息,探寻真相,针砭时弊,揭露腐败,表达观点;其犀利、智慧、幽默的高水平表达常常令人叹为观止。由公民表达形成的这样一个自主、多元、“去中心化”的公共空间,具有“众愚成智”之功效, 而在这一过程中公民的心智品质也得以锻造生成。虽然,新媒体表达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海量、真伪难辨、语言暴力、人身攻击等一系列问题,但这一虚拟社区影响甚至改变现实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却是无可否认的。原因之一在于,网络媒体在许多社会中或许只是一种表达途径,而在中国社会中却可能是普通公民唯一能够有效使用的表达途径,公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逼仄的空间中超水平发挥。 
        此外,行为艺术形式的表达、公民阅读和各类讨论会、沙龙等形式也是重要的表达空间,并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和民主课堂。这些都让人不由得感叹:如果有正常的社会氛围和表达空间,民众的能力和智慧能够充分释放,这该是多么巨大的创造价值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简而言之,打破沉闷、跳出陷阱的良方善策不仅在决策者的办公室中,也不仅在研究者的书斋里,更是在千百万公民的行动过程中。而充满勇气、力量和智慧的公民的表达则是最具活力与创造性的一部分,是公民社会的先声,也是中国社会走出困境的希望所在。 

2012年3月7日 [/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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