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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住“官场恶质文化”八角兽

2011-05-17     上传人:新老年

[size=4]      日前,江苏双规了一位财政厅女副厅长。涉贪官员被双规,在中国不算新闻,几乎每天都有。女贪官也不算新闻,侵贪几个亿的雌硕鼠,东西南北都有。女副厅长一进“招待所”,立功心切,当日即爽快招供,竹筒子倒豆,什么都说。这也充分体现“坦白从宽”政策的一贯感召力和威慑力。
      让我倍感关注的是,报载“案情波及面不仅牵涉到财政厅内部官员,还牵出江苏省内多个其它厅官。不少相关官员已终日惶惶。”不难想象,做贼心虚的官员们,此时已荡然无存平日的耀武扬威,或许听到路过警车呼啸就惊恐万分,以为来双规来抓捕,心脏病、高血压、脑梗塞就难免突发,更有意志薄弱者,或许没等纪委、反贪局敲门,就跳楼、上吊、服毒、饮弹,“非正常死亡”了。曾经一个月6起、一年19起 “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恐怕大多就是被夜半警声,惶惶然走上不归路的;或者接到内线通报,想想自已贪污金额天文数字,枪毙一百回也不过分,既然走投无路,就干脆一咬牙一跺脚,早见阎王爷,一了百了。这样也好保护一些领导和同党,死后可以庇护家人。官员自杀事件频繁见报,不见报的恐怕还不会少。
      由此深思,触官场之类,旁官场之通,不难看出,中国官场恶质文化已经毒化了不少官员的灵魂,恶化了一些部门的行政风气,引起广泛民愤。贪污腐败、官场斗争、权钱交易的阴影,似乎总是游荡于宦海,如嘤嗡之苍蝇,挥之不去。
中国官场恶质文化,细究之,主要有八大表征:
之一,是腐败官员的“灵魂厚黑化”。
      在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官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搞定皇帝和上司”是官场第一潜规则,是爬得更高、坐得更稳、升官发财的官场不二法门。当曲意迎奉、媚事君上成为官场秘诀,当出卖灵魂与人格的人在官场如鱼得水,官场就彻底被染黑熏臭了。而被染黑熏臭的官场,反过来又会以其巨大的力量,无情地撕毁官员的道德感和羞耻心,扯下官员的遮羞布,最终使官员变成鲜廉寡耻的怪物。而一个良心尚存的好官,往往不是被排挤被毁灭,便是被同化成贪官污吏,靠加入权力圈子来换取功名富贵。封建官场权力至上,腐烂丑恶,其结果是导致“廉耻丢尽,方可做官。”
      邓小平曾坦言:“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义主义革命,推fan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会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
      尚未肃清的现代专制集权遗毒,导致和加剧了中国官场腐败,腐败官员难以摆脱封建官场潜规则,从而出现官位货币化、市场化,卖官规模化、期权化,贪腐常态化、团体化,自然也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
之二,是腐败官员的“人格分裂化”。
      如果“权力为天”成为官场规则,那不殚精竭虑去揣摩讨好领导,岂不是傻瓜一个?有此心态,必无廉耻,更不会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而只会唯上是从。但是,中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每一个官员都是人民公仆,党和政府要求每一个官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纪国法的白纸黑字和众目睽睽之下,腐败官员只能像白骨精一样,戴上正直廉洁的好看脸谱,从而骗取组织信任和群众拥护,成为官场两面人。台上道貌岸然,台下男盗女娼。牌坊竖得仰之弥高,勾当干得不亦乐乎。一方面不学无术,一方面“博士官员”成为一道风景线。故此,中国贪官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那就是落马时不但被搜出巨额贿赂,还常常被搜出一大串的荣誉光环和廉政名言。贪官们历经官场恶质文化的熏陶洗礼,千锤百炼,不知不觉都已达到“厚而无形、黑而发亮”的九重天境界。
之三,是腐败官员的“权力私有化”。
      公权力经法律赋予,本应为公共利益、公民利益服务。但是当公权力一旦被腐败官员“改制”,完成了私有化,实际上就成了个人手中的“宝葫芦”,只要把它祭出来,就可以要什么来什么。当掌控和行使公共权力的腐败官员,视公权为任意驱使的玩物,大小官员就自然想去寻找最为厚实的“靠山”,黑社会自然想去寻找最为有力的“保护伞”。权力私有化的结果,是中国社会出现了众多的“分利集团”,像恶性肿瘤那样寄生在国家和社会健康的肌体上,依靠社会生存但又极大地损害着社会。
      腐败官员往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以致一些地方出现“黑头”(国家法律文件)不如“红头”(地方政策文件),“红头”不如“白头”(领导批示意见),“白头”不如“口头”(领导指示)的怪现象,严格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之四,是腐败官员的“组织圈子化”。
      “拜门子”、“找靠山”、“拉圈子”、“站好队”是中国古代封建官场的陋习,重罪者流放到“极边”、“烟瘴”等地;其实质是一种依仗权势而互相拉拢、互相利用的手段,据9连接敌出发的时间推算,以达到抢占权力、分享权力、互惠互利之共赢团体。“拜门子”、“找靠山”,雪风传说却并未结束。为自己的仕途找到一把保护伞、一个护身符;“拉圈子”,就是巩固自己的权力地盘,培植自己的势力;“站好队”,就是在权力斗争中,要擦亮眼睛,跟对政治大佬。第一个是要跟对人,学会见风使舵,投机钻营。第二是要有人跟,讲江湖义气,有手段有霸气。
之五,是腐败官员的“斗争黑道化”。
      早期中共领袖陈独秀在《新青年》写道:“充满吾人之神经,填塞吾人之骨髓,虽尸解魂消,焚其骨,扬其灰,用显微镜点点验之,皆各有‘做官发财’四大字。做官以张其威,发财以逞其欲。一若做官发财为人生唯一之目的。人间种种善行,凡不利此目的者,一切牺牲之而无所顾惜;人间种种罪恶,凡有利此目的者,一切奉行之而无所忌惮。”
正因此,“官位”成了各路英雄的用武之地,成为学而优则仕的理想彼岸。中国官场斗争延续千年,理论实践非常发达,至今仍然风生水起,波澜壮阔,惊心动魄。市面上林林总总的“官场小说”,无一不是官场现实写照。当代贪官把《官场现形记》发扬光大,还与时俱进创新了“网络战”、“窃听战”、“偷录战”等,丰富发展了中国官场斗争术。
更让老百姓触目惊心的,是屡见报端的某些地方官场斗争黑道化,从智斗回归到原始血腥。腐败官员或保官位或保圈子或图晋升,或谋更大私利,排斥异己,打击政敌,嫌官场“腾、挪、闪、躲” 那套太极拳功夫,太浪费时间,干脆毕其功于一刀、一枪、一棍、一榔头、一毒药,把原本披着和谐面纱干着厚黑勾当的官场,演变成血肉横飞的战场。于是,“副县长”枪击“县长”,“检察官”杀“检察官”,副局长杀局长,炸死人大主任等等,轮番上演,俨然是摄人眼球、撼人心房的“黑道火并”连续剧。
之六,是腐败官员的“贪污窝案化”。
      看此次江苏财政厅的反腐新闻,头脑里蹦出一个词:腐败窝案。随着纪委、司法机关深入调查,缜密侦破,相信这位女财神在审判席上,一定会有一批大大小小官员相陪,不会寂寞。
      腐败窝案,是近年来中国官场腐败的新趋势,也是媒体舆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新焦点。顾名思义,腐败窝案是指一群以权谋私、结成利益共同体而后东窗事发的贪官污吏。究其特点:在内,则上下联手,上行下效,结成一伙,使内部监督机制失效;对外,则与“利益攸关者”结成同盟,结构利益输送链,导致外部监督梗阻,特权肆虐,腐败滋生,有恃无恐。腐败分子同利抱团,沆瀣一气,缔结成一个个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或大或小的利益小集团。
      集体腐败,架空了原本就不够严密有力的监督制度,势如决堤洪水。百度一下“腐败窝案”词条,竟有二百万条之多。腐败窝案遍及全国各省市、各市县、各个部门、各行各业,可谓净土难觅。窝案具有官阶高、金额大和关联者众等特点,主要有地方党政一把手腐败窝案,一手遮天,权倾一方,监督乏力,集体决策沦为集体腐败,领导班子成“分赃会”,更有甚者在监狱里都可开成“常委会”。政府部门腐败窝案,公共资源的支配权掌握在少数官员手中,在监管不到位情况下,权力寻租空间广阔。司法部门腐败窝案,成为危害最大的腐败,成为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刽子手。金融系统腐败窝案,大案要案频发,已成腐败“高发区”。海关走私腐败窝案,多方勾结,监督真空,涉案者大发横财。国有企业腐败窝案,红顶商人腐败,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并呈迅速蔓延趋势。国有公共服务机构基建部门腐败窝案,学校、医院、文体、社保及其他事业单位无一幸免,一幢幢大楼建成,一批批官员倒下。
      腐败窝案,此起彼伏。一挖一大窝,一扫一大片。这一方面,彰显党和国家把反腐倡廉提升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中纪委查案力度空前增强,司法部门勇猛出击,战绩累累;另一方面,可见中国官场腐败之广、之深、之剧和无孔不入,也可见权力监督之弱化、淡化和边缘化。
之七,是腐败官员的“套路多样化”。
      俗话说:“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反腐败斗争越加霹雳有力,腐败分子也在穷于应变。“情妇腐败”,贪腐导火索、加速器和中转站;“秘书腐败”,隐蔽二传手;“家族腐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借用腐败”,名为借用,实为索贿;“雅致腐败”,古玩字画,受之体面;“娱乐腐败”,吃喝玩乐;“题字腐败”,一字万金;“精神腐败”,树碑立传;“出场腐败”,红包大大;“司机腐败”,牵线搭桥;“期权腐败”,春播秋收。贪官智慧,在此发挥得酣畅淋漓。
之八,是腐败官员的“腐败日常化”。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用人腐败、经济腐败、生活腐败、作风腐败、道德腐败,可谓是五毒俱全。腐败官场导致社会腐败。社会腐败,又反过来加剧官场腐败。腐败,已经成为了一种人人遵守的社会认知,成为腐败官员心安理得的生活方式。
中国官场恶质文化的始作俑者,实则就是封建专制遗毒。正如陈独秀指出:“此等卑劣思维,乃远祖以来历世遗传之缺点(孔门即有干禄之学),与夫社会之恶习,相演而日深。”他还一针见血点破:“惟中国式之发财方法,不出于生产殖业,而出于苟得妄取,甚至以做官为发财之捷径,猎官摸金,铸为国民之常识,为害国家,莫此为甚。发财固非恶事,即做官亦非恶事,幸福更非恶事;惟吾人合做官发财享幸福三者以一贯之精神,遂至大盗遍于国中。人间种种至可恐怖之罪恶,多由此造成。”
      官场里的朝野角色沾此习性,已见多不怪。就连官场边上的商贾金主,也不逞多让。一些官员对自己退职下台后,备受昔日金主冷落的情景,常发不平的感慨,虽说是官场人情冷暖,可往深一层想,这何尝不是腐败社会的必然写照?老板们对官员的相挺、相求,多半都在他如日中天,当红得令时。一俟权势打烊,下台鞠躬,老板们自然要蝉过别枝,另觅新贵去巴结了。大凡以敛财自肥为出发的当权政客,最感忧心的莫过于仓促下台。由于权势打烊的仓促,不少尚在落实阶段的“油水”,自然就此戛然而止,还常常留下把柄。在退休后被人背后捅一刀,致使贪官晚节不保,锒铛入狱苦度余生,不也很多吗?由此观之,“官场恶质文化”处处吃人,处处陷阱。既祸国殃民,到头来也害人害己。
      美国学者阿密泰说:“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而更应该检查放置苹果的筐子。”要使“官场恶质文化”不再发酵、发烂、发臭、发毒,必须从源头上根除“病灶”,不仅要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还要建立“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想起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也是诞生于贪婪的岁月,东方之珠也曾一度泛滥殖民地恶质官场文化和无所不在的贪渎行为。但是,香港实行了真正意义的法治,成立直属于特首的廉政公署,拥有绝对的监察权,即使特首本身犯下了贪污罪行,也一样要被查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廉政公署的独立办案和监督权力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和震撼力,有力整肃和矫正了香港恶质官场文化。在法律至上、人人平等的廉政制度下,整个社会廉洁文化渐渐养成。制度防贪和舆论监督使香港廉政公署制度得以延续至今,未曾因九七回归而黯然失色。
      贪污腐败之未能有效遏止或消除,原因就在于缺失民主的制度和独立的司法。要擒住“官场恶质文化”这只吃人的八角兽,必须先把权力放进强力监督的笼子,建立现代社会所不可缺少的权力制衡防范体系,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负责的官僚体系,真正还政于民,践行宪政、民主和法治。廉洁,公正,高效,透明度,香港可行,大陆可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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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ize=4]    作者:[color=#800000]郎遥远[/color][/size][/b]

xiaoyanzi 最后编辑于 2011-5-17 1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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