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未富先老” 不能只讲“效益”
2011-03-11 上传人:新老年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近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1年会上表示,中国人口变化的一个特点是“未富先老”,这将成为“十二五”最重要的挑战。他说,2000年,中国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结构比重为6.8%,与世界平均水平完全一样,至2009年,中国的老龄化比例已达8.3%,显著赶超世界平均水平7.5%。
“未富先老”的说法,是基于发达国家都是“先富后老”而言的,在社会还未做好较充足的准备时,“未富先老”带来的危机是很严重的,正如学者王丰所说:“人口老化会对支出、劳动力供给、储蓄资本、家庭一系列的事情起到‘拉后腿’的作用。”
让人不解的是,许多学者针对这一危机,谈的更多的是“人口红利”的问题,探讨的是“刘易斯拐点”(即一个国家的劳动力从过剩到短缺的转折之点)到底“拐”到了没有的问题,或者由此出发,论证应该放开独生子女政策,倡导生育自由的理念。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一味地从“效率原则”出发,有把人资本化的嫌疑,却忽视了眼前更重要的“正义原则”。
既然“未富先老”已是不可逆转的现实,人口老龄化导致的问题已是迫在眉睫亟须解决,那么,政府与社会首先应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建构一个应对“未富先老”危机的支撑系统,尽力化解或缓解“未富先老”引发的民生问题。
清人洪亮吉阐述解决人口问题带来的危机的“君相之法”是:“……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一言以蔽之,就是改革社会分配制度,抑富济贫,并建立社会福利保障机制。这对解决“未富先老”的中国式老龄化问题来说,同样是重中之重。
【《钱江晚报》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