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四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拷问监管体制漏洞
2011-02-22 上传人:新老年
[size=4]都说在中国的官场,交通厅长的职务是“风险”最大最容易被双规的,这还真不假,今天竟然看到报导连续四任交通厅长落马,令人嘘唏。据人民网1月5日报道,据悉,因涉嫌违纪问题,现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2011年1月4日,紫荆记者登陆河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查询发现,之前董永安厅长的简历和活动报道等均已被删除。通过全网检索董永安之后,竟然也找不到一条“符合条件的信息”。紫荆记者曾在“香港媒体中原经济区集中采访”时与董永安面对面,董永安当时介绍河南将依靠枢纽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业。仅隔数月,该厅长已被“双规”。而耐人寻味的是,报导说,而在此前,河南省交通厅曾连续有三任厅长被查出违法犯罪事实。1997年10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 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河南省交通原厅长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时任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石发亮,同样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size] [size=4]同一个省交通厅长的职位,10年内居然发生四任厅长因腐败问题落马,难道仅仅只是官员个人的道德败坏或党性原则不强吗?估计稍微的点常识的人都不会认可,一个公务人员能够从基层一步步升迁到厅局级干部的职位,绝非一开始就俨然一个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低劣之徒,相反很可能是曾经努力工作、兢兢业业,业绩斐然,才会在众多公务员中脱颖而出,并受到重用。人毕竟都有事业心,都不可能一开始就心存不轨道貌岸然。然而人是会变的,尤其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之下,如果监督体制存在漏洞,就很大可能会让人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时下官场普遍的状态,在当前各地都在巨额投入交通道路等基础建设拉动投资性增长的形势下,作为交通厅长,更是等于站在了一座金山面前,被金钱利益拉下马来的机会自然大得多。所以这次第四任厅长落马,当地媒体人都感叹说“交通厅长被双规在河南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其实岂止河南,哪里不是一样呢?[/size]
[size=4]在当前反腐败形势极其严峻的现实里,一个交通厅长被双规落马并不令人惊奇,但令人惊奇疑惑的却是为什么一个省连续出现四任交通厅长因同样的腐败被双规落马?难道这还不值得当地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反思吗?难道真的愚蠢到看不出其中存在的巨大监管的体制性漏洞吗?如果河南省交通厅厅长的职位变成了一个考验干部、或者干脆说是将官员从人变成鬼的场所,那不是在害人吗?虽然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并为人民群众所痛恨,官员落马是罪有应得、更是咎由自取。对此我根本不想再指责那四个前腐后继的厅长,因为一个官位连续四任落马,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不知道河南省的那些管干部任用的领导们、组织部门对此会怎么想、怎么看?[/size]
[size=4]这次被双规的交通厅长因为案情还在调查中,但其实谁都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落马,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如此之大,其中涉及的利益更是显而易见,如果监管体制存在问题,恐怕想不被双规都难。或许当初干部任命的人总是试图相信选拔出一个党性原则强、道德素质高的官员,以为靠官员的自觉自律就能高枕无忧,其实我们看一看前三任厅长落马前的报道,就一目了然。人民网的新闻说:有意思的是,之前“落马”的三任河南省交通厅长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 “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曾锦城案发后,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张昆桐被捕后,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size]
[size=4]看看前三任厅长在省委领导面前信誓旦旦的廉政决心、豪言壮语,再看看他们最后的下场,简直是罕见的黑色幽默,估计善于杜撰的小说家也很难想象出这种幽默滑稽的场景,或许我们应该相信当初被任命时,三位厅长真的试图痛下决心彰显廉政作风,可惜就有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般,领导的信任,在漏洞百出的监管体制面前,当然挡不住利益的强大诱惑,厅长的官位俨然成了监狱的前门。我想河南省委领导们不会在这第四位厅长落马后,继续感叹被他们欺骗了吧?如果这样想,而不是反思监管体制和用人制度的改进,那可以想象,第五任、第六任、第N任交通厅长还会前赴后继的落马。[/size]
[size=4]其实不论是官还是民,人都是趋利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官员只是机会更多,尤其获得不法利益的机会更多。一个省连续四任交通厅长因腐败被双规落马,理应足以警醒那些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的领导,双规四任厅长容易,树立政府廉政形象为什么这样难?一个干部是否廉洁,道德、能力和自律都是必须的,但相对于廉政建设而言或许是次要的,更重要、更关键的是监管体制的设置、是对可能失控的权力的制约,只有建立起一个真正公开透明的工程招投标程序,让一切摊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强审核手段和力度,设置出一个制约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才有可能让任何贪婪的企图找不到漏洞,才能真正从体制上震慑心术不正的腐败分子。这不仅可以防止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许某种意义上也是在“保护”那些习惯于信誓旦旦向上级表廉政决心的厅长们。否则这种连续四任交通厅长被双规落马,只会让政府蒙羞、让70%满意反腐成就的老百姓们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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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anzi 最后编辑于 2011-2-24 20: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