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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国个人普遍地站起来——个人主义视角的读史札记

2010-09-30     上传人:新老年

[align=left][font=新宋体][font=楷体_GB2312][color=black] [size=4]作者:李之鼎[/size][/color]
[/font][/font] [size=4][font=新宋体][font=楷体_GB2312]“伟大人物之所以伟大是因为我们跪着。站起来吧,奴隶。”[/font][/font][font=宋体]——[font=黑体]马克思[/font][/font][b][size=10.5pt][font=黑体] [/font][/size][/b]
 [b][font=楷体_GB2312][size=10.5pt][font=Times] [/font][/size][/font][/b]
[font=宋体] 1949年6月,毛泽东在北京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10月,他在天安门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里,“人民”基本上是国家、政府的代语。人们知道,中国普通的百姓个人并没有普遍地站起来,尤其是广大知识人,尽人皆知,他们度过了史无前例的一个时期的匍匐生活。
 “人民”与“人”不同, “人民”只能是一个集合概念,所强调的是与统治集团相对的集体的“民”, 而不是个人。古代的“民”在现代转换为“人民”,但话语的转换不等于实质权利性质的变更,在集体本位主义文化中,没有个人权利和自由,没有公民,“人民”的所指还是“民” ,是对百姓的新式称谓。于是,具体的个人被人民的庞大身影所遮蔽。“言为心声”,称谓中含蕴着个体与群体的关系的本质,即是个体本位还是群体本位这一政治伦理问题。
人类文明生活一大特点也是一大难题,就是个人和社会、个体和群体的关系,这也是当代伦理学、政治哲学的中心问题。西方社会所以有数世纪的强盛,是因为这个问题处理得好。西方发达国家远从古希腊民主、近从近代人(文)道主义(humanism)衍发出自由主义、个人主义这种思想体系作为现代国族生活的主流准则,才有今日之强盛。贯穿西方近现代史的一条红线,就是个体(个人)意识的逐步觉醒与成熟。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可谓自由主义化。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是市场经济、民主宪政和公民社会的价值观念的核心。没有普遍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将成为美丽的谎言。普遍的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如果落空,任何堂而皇之的革命及其流血牺牲的成果终将被异化。个人主义讲的就是个人自由或个人权利,作为自由主义别称的个人主义是检验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现代性的试金石。因此本文将个人主义作为价值尺度对历史做一瞥式点评。
(一)中国皇权主义[1]消灭了个人
 轴心时代的中国,诸子百家中,孔丘、孟柯以“仁学”为核心的儒学为大宗。儒家仁学是典型的无个体哲学。汉代独尊儒术以后,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文化传统以儒家为主流,即使有所变化,即使统治者儒表法里,被治者被灌输的主要也是儒家观念,一直到宋代程朱儒学宗教化,乃至清末,儒学一直是占据中国个人灵魂的温文尔雅的霸权话语,虽经一百多年的改革、革命,一直到20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的今天,儒家仁学还潜隐在中国人心灵深处,并不时地以各种不同方式主宰着、表现着,其负面之一是与个人(本位)主义相反的传统群体(本位)主义,成为现代化的一大障碍。
 作为一种具有历史稳定性的统治意识形态,儒学一开始就在它的文化复古运动中把“个人”扼杀了:“克己复礼为仁”是仁学之纲,仁学的要义之一就是“克己”,——泯灭个人,消灭作为主体的自我,做到“无我”,宏扬礼以统治群体。孔子倡仁,目的在复礼,所以后儒有仁之实为礼的洞见。《说文》解释"仁"的本义:“仁,亲也,从人,从二","古文仁从千心"。二(至少)人成仁,就是说只有在群体关系中人才成其为人,或者,在伦理关系网络中才能定义人。“仁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关系之学,或曰人际情谊的学说,也是泯灭个体(压灭其主体性、自主性)的学说。
 儒学规定仁对于人具有本体的性质。第二圣人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2]又说:"仁也者,人也。"[3]强调的是仁是人的本性或本质。但个体或个人,不可能成其为人,不可能具有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只有在伦理关系中才能获得。所以孔子弟子提出“孝悌仁之本”的命题 ,否定了个人的独立存在,首先用作为基本群体的家庭的关系压倒了个人。但是,并非就是说家庭伦理第一,相反,这个命题的前提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首要的是君臣“大伦”,目的是使子民/臣民将自己的血缘感情转换到君主身上,使君权统治如血缘长幼秩序的不可更改。这就是中国皇权主义的政治伦理的核心,中国文化政治伦理化与伦理政治化的理论基础就在这里。君父一体,忠孝不二,以家国二种群体、忠孝两种观念辖制个人,以强化专制政治和实行专制道德,个人无所逃逸:“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基于仁学,为子为臣,惟忠惟孝,个人成千年地经受着专制政治与专制道德的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构性压迫。这是中国个人比西方国家的个人不能同日而语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公民社会难以建立、子民/臣民社会高度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孔子答樊迟问仁,以“爱人”解释人,如果断章取义模糊接受,这一答案在当代最有吸引力,最具有“卖点”,不过,孔子在答樊迟问时以“爱人”解释仁,其前提仍然是克己,泯灭自我主体。爱人到“无我”,自然不是现代意识;“爱人”而无己也不是现代的平等博爱,而是反个人本位主义的传统群体主义的命题。儒术独尊过程中,以天人感应的目的论改造儒学的董仲舒,既把“仁”神学化:“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4]又非常彻底、到位地阐释仁学的“无我” :“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5] ,董仲舒同时把儒学宗教化、把君权神圣化,把这个伦理之网编织成更为严密的“三纲五常”。这样一来,传统文化把个体置于“礼”——一个密不透风的君臣父父子兄弟夫妇的似乎温情脉脉的伦理的天罗地网中,使他乖乖地成为奴才或者窒息。吴虞说:“孔子所谓修身,不是使人完成他的个性,乃是使人牺牲他的个性。牺牲个性的第一步就是尽‘孝’。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中心的大家庭制度的发达体。” [6]孔孟之后儒学还有长时段的发展期,先秦儒学与汉、宋儒学确有不同处,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它们在对待个人人格、个人自由和权利方面没有显著区别。
 中国专制时代某个时段的辉煌与伟大,是以压迫个体与泯灭个性为代价的。唐代是强盛的、堆满历史光荣的,但历史学家告诉我们,统治者以压灭个体的方式强化专制。可举二例,以做一瞥。《孝经》把孝规定为“德之本”,孝可谓德,但定位“德之本”本来就可能源自蔽塞的小农经济,唐玄宗注《孝经》,又给“孝”增加了政治内涵,把孝规定为政治规范,强调以孝治国,将“孝”的外延无限扩大,甚至无比荒谬地牵扯:天子之孝是“德教加乎百姓,刑于四海”,[7]连对百姓教化也成了孝!一派胡言因权力和蒙昧而成为天下法,其目的是以伦理强化政治,其矛头指向个体。史家曾从韩愈柳宗元的部分遗作中,发现了以“君尊臣卑”为核心的“无我” 思维方式:“韩、柳的这些表奏,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凝结,‘四部’的缩影,显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更确切地说,显现了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文化精神。在这些文字中既凝集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最神圣、最美好、最博大、最深邃的观念和词汇,同时又集中了最萎缩、最自贱、最无耻、最无主体的观念和词汇。”[8]儒学宗教化的理学,矛头指向人的灵魂,指向最个人性的、最私人化的欲望。如朱熹,他重视“克己去私”:“克己复礼为仁。言能克去己私,复乎天理,则此心之体无不在,而此心之用无不行也。”[9]王阳明在谈到实践“理”(即仁义礼智信等专制伦理观念网络)的体验时,提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是文革时期“斗私批修” 、“狠斗私心一闪念” 、“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等教导的直接源头。
 中国个人在长期的皇权主义政治文化的训导下,完全被消灭了。所以直到清末,即使黄宗羲等一些思想家出于对异族统治的专制政治有深切体验,从而对专制政治进行严厉的批判时,根本上也是从皇权主义及其伦理基础传统群体本位主义出发,“就连中国历史上最负盛名的社会批判思想家黄宗羲都没能摆脱帝王为主思想的束缚,他对君主专制的批判都是在‘愿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也’这一前提下进行的。……在帝王为主的前提下,无论怎样宣扬臣民为本,也改变不了臣民的卑贱地位和工具属性。”[10]所以,梁漱溟感慨地说:“中国文化之最大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 [11]一位历史学家在肯定了孔子仁学的正面价值后说:“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它意味着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恩赐;作为一种道德准则,它要求的是个体向整体的投诚,导致共性对个性的覆盖。因而从中是不可能导出作为民主制度的基础的个人自由主义的,更不可能产生现代社会的权利主体。”[12]
 中西文化传统的差异在一些论者看来似乎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们有时未必分辨得清。文化须由概念表出,概念(语词)作为思想的物质形式、作为物质符号,其表面单纯性、透明性,及其含义的不透明性,即语义的多元性、丰富性、歧变性以及由此而来的模糊性,造成语词的能指在所指链上可能轻易滑动,导致思维不由自主地、不断地变换“频道”,稍一不慎就使人的判断落入陷阱,夹缠不清。有时是跨文化、跨语际传通中对概念的误解,有时则是对相关文化的粗疏。比如有时轻率地把中国皇权主义下的民贵君轻一类思想,当作是民主(主义)思想、人本(主义)思想,甚至人文(主义)思想,而不顾西方这些主义(democracy的思想体系——民主主义;anthropology——人本主义;humanism——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来自完全不同的历史与文化,其中精致细微地组织着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要素,一个似乎单纯明了的译语轻率移用,常常使人陷入原则性的含混与错乱,这在学界似乎并不少见。理论或认识上的错误其实与历史上没有独立个人、没有个人自主的观念与实践密切相关。就是说,理论界的误解是历史的沉重遗留的一部分。社会实践上更是复杂,我们似乎没有认识到,把数千年一个人、一个统治集团做“民之主”的历史,改变为“民主”的历史,是多么困难,因此,本文上面论古的文字或许不是无谓的絮叨?更进一步,也是因为我们的古代没有政治个人的观念,从而也没有民主自由,更谈不到个人主义,对这些现代性价值或强力拒斥或多有误读,所以在一百多年的现代化奋斗中,虽艰苦奋斗流血牺牲,但长期在政治制度上步履蹒跚,知识人如此或许对历史影响有限,但革命领袖尤其是伟大者如此,其历史效果和历史遗留,只能成为百姓的沉重羁绊。[/font][/size][/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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